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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像鬆了口氣的一樣,撥出了一口氣後說道:
“方警官,我說的都是實話,那個紅包我確實沒碰過,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到我抽屜裡的。至於你們的鑑定結果,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上面會有我的指紋,這一定是有人故意冤枉我,是有人陷害我。對了!我想起來了,那天我著急上廁所沒鎖抽屜,回來時我發現106房間的孫強偷偷摸摸的在翻動我的抽屜,當時他說是要找紙和筆記些事,我也沒多想,也許那些紅包就是他趁機塞進去的呢?難道只有我有嫌疑?那個孫強就沒有嫌疑嗎?據我所知他也是非常缺錢的。我們旅店住的都是小老百姓,都是窮人,任何人都有偷錢的嫌疑,為什麼你只懷疑我呀?”
金大力看了看鐵柵欄對面的方澤。
“當天晚上我睡得迷迷糊糊的,半夜尿急就醒了,聽到旅店的外面似乎有什麼動靜,我就出去看了看,正好我又怕在旅店內用衛生間會影響其他客人休息,就在外面大街上撒了泡尿,這不違法吧,最多算我隨地大小便。”
金大力理了理思路繼續說道:
“我母親生前一直因病臥床,遭了不少的罪,她死了之後我也是悲痛欲絕,又攤上了這趟事兒,我就想盡快的為我母親辦理後事,將屍體火化了,也省得惦念了,這有什麼錯嗎?我媽生前沒過幾天好日子,之後常年臥床連件好衣服都穿不上,我怕我媽死了後也少衣服就買了兩套壽衣火葬時都燒給她了,又怎麼了。
至於我那6萬塊錢,之前我已經說了,那是我長時間攢下來為我母親準備買墓地的,你們可以去查。不能因為我恰好有6萬塊錢,就認定是我偷了王大他們的錢。錢五為什麼那麼早離開?那我不知道,錢五之前經常早早的離開去撿廢品,他怕出去晚了破爛被別人撿了,這個事情跟我有什麼關係?還有我母親一直停放在101房間裡,你說的什麼壽衣上的碎布,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情況。
我的旅店住過很多客人,這些人做什麼行業的都有,或許是其他客人因為不知道什麼原因留下的吧。你讓我說實話我就說實話,我跟王大三人的死亡一點關係也沒有,我也沒有偷他們的錢,方警官,咱們鄉里鄉親的,我相信你們警察不會冤枉人,還請你能夠查清楚還我的清白啊。”
就著細節,方澤反覆的審問,金大力一口咬定與王大三人的死亡無關,也沒有偷盜他們的財物,雙方一直角力了幾個小時,金大力仍然辯解那些疑點不是巧合就是冤枉。
對於金大地的辯解,方澤其實心中有數:
“確實,根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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