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27章 哥布林中的職業者?! (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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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柯,能把槍給我嗎。”

在進攻前,歐格忽然想到,自己或許可以換個武器,在這種村莊環境裡。

長槍可能還真比自己的小錘子好用。

“好。”

弗柯也不廢話,伸手邊從虛空口袋中摸索拉扯出了一杆子長槍,那本就是他專門為歐格準備的武器。

歐格接過長槍耍了個槍花。

第一感覺還不錯,不論是重量還是設計。

唯一缺點大概就是這槍的裝飾打造風格看起來實在太精緻漂亮了,用的武器過於搶眼拉風,那可並不是件什麼好事。

歐格還是頭一回看見連槍桿子上都鑲了金絲雕刻的武器呢,不過在他看了眼弗柯身上裝扮後還是閉上嘴——應該沒事兒,還有兩個比他更拉風的呢。

緊接著歐格又對著槍桿子掰了掰。

長槍的槍身被歐格的力量折壓的微微彎曲,但鬆手後又快速的回彈了回去。

‘很好,不是那種純硬槍。’

有點韌性才能更好發揮自己的武技,對於這點,歐格很是滿意。

“謝謝,我很喜歡。”

歐格將槍插在地上,將小錘子從腰間解下,放進了身後包囊中,打了個結,隨後才拔出了槍:“調整一下狀態,一會隨我直接殺進去,蘭格,你保護好弗柯就行。”

“這不用你說,我也會做到。”蘭格隔著頭盔哼了一聲。

瑟蘭迪克摩拳擦掌的說:“我已經等不及了。”

……

“%@嚕,戈噠努努。”

(哥布林語:為什麼要待在這裡,我想要女人。)

原本後村口放哨的地方,此刻已經被哥布林佔據位子,但很顯然,這頭哥布林並不是很喜歡這個職位。

它更喜歡劫掠,它想要女人,如果是精靈那就更好了。

“戈噠……嚕#……”

(哥布林語:沒有女人,但這裡安全啊,我覺得挺好的,在村裡放放牧,學人類耕種不也不錯,為什麼一定要殺來殺去,等人類語學的差不多後,混入地精那邊多好。)

(補檔註釋:地精比哥布林更加矮小一些,習慣穿戴著紅帽子身穿伐木衣,常在地下有組織的活動,有一定的工業文明跡象,此外也可以以面板的不同來分化,地精的面板相對更偏暗一些,哥布林的則綠的純粹,但毫無疑問的是,它們一定有著同一個祖先。)

這頭哥布林的回答,讓另一個哨塔的哥布林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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