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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大,但面帶憂慮。
“晚上好,先生們,”他和我們打了招呼,“警督馬上就到。現在我要執行他的指示。聽說普羅瑟羅上校被人槍殺了——在牧師寓所裡。”
他停頓了一下,向我投來冷冷的、懷疑的目光,我則用得體的舉止回應他,試圖表明自己的清白。
他移步到寫字檯前,宣告:“警督到來之前不許碰任何東西。”
為了方便讀者,我附了一張房間的示意圖。(見圖二)
他掏出筆記本,潤溼了鉛筆,用期待的眼神看著我們倆。
我又將發現屍體的過程講了一遍。他花了些時間全部記下來,接著轉向醫生。“海多克醫生,在你看來,死因是什麼?”
“近距離射穿頭部。”
“那武器是什麼呢?”
“在取出子彈之前,我無法斷言。但子彈很有可能是從一支小口徑手槍裡射出來的,比如,零點二五英寸口徑的毛瑟槍。”
我心裡一驚,記起頭一天晚上的談話,那時勞倫斯·雷丁承認自己有一把毛瑟槍。警察那雙冰冷的、魚一般的眼睛又在打量我。
“你要說什麼嗎,先生?”
我搖了搖頭。無論有什麼懷疑,也只是懷疑罷了,我要保守秘密。
“在你看來,這場悲劇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醫生在回答前猶豫了片刻。接著,他說:
“這個人是在半小時前死的。肯定不會早於這個時間。”
赫斯特轉向我,問道:“女傭聽見什麼動靜了嗎?”
“據我所知,她什麼也沒聽見,”我說,“但你最好去問問她。”
就在這時,斯萊克警督到了,他是乘車從兩英里外的馬奇貝納姆趕來的。
我想說的是,沒有一個人會像他這麼毅然決然地牴觸自己的名字[1]。他膚色黝黑、精力充沛、一刻不閒,一雙黑眼睛不停地掃來掃去,舉止粗魯驕橫到了極點。
我們跟他打招呼,他只以微微點頭回應。他抓過下屬的筆記本,瀏覽了一下,低聲與之交談了幾句,然後大步向屍體走去。
“看來,現場弄得一團糟。”他說。
“我什麼都沒碰。”海多克說。
“我也沒動過什麼。”我說。
有那麼一會兒,警督忙著察看桌子上的東西和那攤血。
“啊!”他用勝利的口吻宣佈,“這就是我們想要的東西。他向前倒下時弄翻了時鐘。這給我們提供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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