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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回 訊兇犯直言對簿 延律師辯訟盈庭 (第6/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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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情可知。

此外有自北京來滬的人物,什麼偵探長,什麼勤務督察長,統說是考查宋案而來,亦未嘗為宋盡力。恐是為應盡力。最注目的,是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詒,及工商總長劉揆一,匆匆南下,又匆匆北去。劉與孫黃見了一面,返至天津,稱疾辭職。或謂劉已洞悉宋案真相,不願在惡政府中,再行幹事,以此託故求歸。彼此聚訟,疑是疑非,且不必說。惟程應孫黃等人,屢與領事團交涉,要求交出兇犯及一切證據。北京的內務部司法部,也電飭陳交涉使,囑:“援洋涇浜租界許可權章程,凡中國內地發生事件,犯人或逃至租界,捕房應一體協緝,所獲人犯,仍由中國官廳理外等情。照此交涉,定可將此案交歸華官,依法辦理”云云。陳貽範接到此文,自然與英法領事,嚴重交涉。英法兩領事,卻也無從推諉,只好將全案人犯及證件,移解華官。當由上海檢察廳接收,把兇犯嚴密看管。才過數天,即由看守所長呈報,兇手武士英即吳福銘,竟在押所暴死了。正是:

為恐實供先滅口,只因貪利便亡身。

欲知武士英身死情形,待至下回分解。

武士英一傀儡耳,應桂馨亦一傀儡也,兩傀儡演劇滬濱,而主使者自有人在。武固愚矣,應焉得為智乎?不惟應武皆愚,即如洪述祖趙秉鈞輩,亦不得為智者。仁者不枉殺,智者不為人利用而枉殺人。何物梟雄,乃欲掩盡天下耳目,嗾獒噬人耶?應犯所陳神聖裁判機關宣告文,夾入袁黎諸人,顯是欺人之計。至若匿名揭帖之發現,借刺宋以儆孫黃,同是一手所出,故為此以使人疑,一經明眼人窺透,蓋已洞若觀火矣。故本回敘述,雖似五花八門,要無非一傀儡戲而已。傀儡傀儡,吾嫉之,吾且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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