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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你要愛我的孩子,愛與我同床共枕的孩子,視他們如同己出。”
“我同意。”
“很好。如果面前所有障礙能馬上消失的話,我們很快就可以成婚了。”
“沒錯,成婚,但不睡同一張床。”
“婚姻是第一步,”我說,“我們先處理它。愛情隨著婚姻而來。別忘了:結婚前燃燒著的愛情之火會隨著婚姻熄滅,只留下一片荒蕪憂鬱的廢墟。當然了,結婚後的愛情也會消失,不過快樂將填滿它的空缺。儘管如此,還是有些急躁的傻瓜結婚前就先墜入愛河,燃燒熱情,耗盡所有情感。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相信愛情是生命中最崇高的目標。”
“那麼,真正的目標是什麼?”
“真正的目標是快樂,愛情與婚姻只不過是為了得到它而使用的手段:一個丈夫、一棟房子、小孩們、一本書。你難道看不出來,就算我的處境堪憐,丈夫失蹤,父親亡故,仍然比你那枯燥的孤獨無依好得多?沒有我的兒子我活不下去,我每天和他們歡笑、打鬧、相愛。除此之外,既然你如此想要我,就算不和我睡同一張床,也一心想和我一起與我父親的屍體及難以管教的孩子們共處於一個屋簷下,那麼,你得用心聽好我接下來要說的話。”
“我洗耳恭聽。”
“有許多方法可以確保我離婚。假證人可以發誓證明我丈夫出征前允許我有條件的離婚,譬如說,我丈夫曾發誓說如果自己兩年內沒有回來,我就是自由之身。或者,更直接一點,他們可以發誓在戰場上看見了我丈夫的屍首,並舉出類似於他屍體的顏色之類一些可信的細節描述。然而,考慮到我父親的屍體及我夫家的反對,利用這些假證人是很糟糕的辦法,只要是稍有頭腦和謹慎的法官便不會採信。儘管我丈夫出征四年毫無音訊,也沒有留下贍養費,我們哈乃斐學派的法官仍無法批准我離婚。相反的,於斯屈達爾[1]的法官知道波斯戰爭使得像我這種處境的女人逐日增多,而比較有同情心。因此,在榮耀的蘇丹陛下和伊斯蘭教總教長的默許之下,這位法官偶爾會准許其沙斐儀學派的副宗教法官替他處理,透過這種方式,賜予我這種女人離婚的許可,並判給我們贍養費。現在,如果你能找到兩位證人願意公開證明我的困境,給他們錢,帶他們一起去於斯屈達爾,安排好晉見法官,他確定的副宗教法官會代替他審理。如此一來,他就能憑藉著證人的證詞準允離婚,並在法官的名錄上登記離婚,你也就能立刻拿到判決書,再取得准許我立刻改嫁的證明。如果下午以前你可以辦妥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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