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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善於隱藏證據,厲害的偵探善於找到證據。
這個時代科技發達,網路無所不在。人和人的交流不再侷限於面對面,更多時候是透過網路來進行。
曾經有一段時間,任何人都能在網路上使用不為人知的虛擬身份,用以釋放真我,或者幹一些不能為旁人所知的勾當。於是,網路成了犯罪的溫床。
但是這種情況在最近幾年得到了巨大的改觀,從手機實名制開始,網路實名制也逐漸推行,尤其是主流社交APP,更是需要實名註冊。
犯罪分子如果繼續透過這些實名制的網路平臺進行不法勾當,不但無法隱藏自己,反而會透過大資料把罪證直接呈送到網路警察身邊。
就算有些犯罪分子編一套專屬的簡易密語用來進行網路上的交流,也存在被破解的風險。犯罪分子畢竟不是密碼學專家,他們充其量給白粉取個“白麵”或者“四號”之類的代稱,其他密語也都大同小異。
當這些特定詞彙反覆出現在特定語境時,對於密碼專家而言就像黑夜裡的明燈一樣醒目,破解起來易如反掌。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在東方哲學裡,又叫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既然網上的路行不通,於是罪犯從線上迴歸線下,老老實實地當面溝通。只要不留下什麼影音證據,反而更加安全。
法律不能因為你今天見過某個毒梟,就把你歸為毒販,只能懷疑,只能調查。如果沒有實證,最終也是枉然。
所以劉秘書住在市委機關宿舍,如果他真的和犯罪集團有所勾結,對方肯定不會貿然登門,那也太明目張膽,要談事情只會約出去外面。
換句話說,如果他一直宅在家裡,基本上沒什麼緊盯的必要。反之只要他出門,就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總會露出馬腳。
只可惜劉秘書沒買車,要不然也給他安一個BDS追蹤器,可以省下很多心力。
不知不覺已經到了晚上九點,錯過了一頓晚餐的顧謙非餓得肚子直叫。眼看著劉秘書今晚是不會出門了,他也差不多該收工回家。
正當他準備把停在馬路對面人行道上的老爺車打火啟動時,一張熟悉的面孔出現在市委機關宿舍門口。
劉宇飛?
這位緝毒隊的二級警司一度也是顧謙非的重點懷疑物件,只是因為上週一抓捕碎屍案兇手的行動他不知情,才被暫時排除。
刑警支隊有自己的集體宿舍,劉宇飛就算沒買房,也不會住在市委機關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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