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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能及時看到,且即使看到了,無論她還是夜不語都不太好把自己的聯絡方式在那麼多人面前直接公開。
站內簡訊也僅可以發給管理員和各頻道的編輯,連作者間都不能彼此發站內簡訊,何況是讀者和作者。
再加上夜不語上個月因為情緒太崩潰,已經有了放棄夢想的心思,連作者認證的微博都登出了,如今當真是一點聯絡她的方法都沒有。
不對。
程雲珂突然想起綠江特殊分配給自己的那個和賀總秘書同名的編輯。
躊躇半晌,終於還是登入Q.Q,給他發了訊息,表示自己想成為“夜不語”的作家經紀人,幫她推薦一些改編資源,能否麻煩他幫忙聯絡一下。
綠江除了客服,包括編輯在內的所有員工都實行朝九晚五、週末雙休的制度。今天正好就是週日,她只是留個言,準備等編輯明天回自己,卻沒想自己才切回綠江沒兩秒,就收到了訊息。
【非常抱歉,不可以】
她一愣,忙追問為什麼,才得知綠江合同是籤作者而非單一筆名或單本書。版權仍然歸屬作者,但除非特意勾選了不同的授權情況,網站就是作者所有作品的獨家代理,也可以理解為另一種形式的“作家經紀人”。
“夜不語”和綠江還有一年的合約,如果在這個時候同意讓她成為自己的“作家經紀人”,相當於違反先前授予綠江的“獨家代理權”,也是另一種違約之舉,是要給綠江賠償違約金的。
綠江編輯的回覆猶如盆冷水,淋頭把程雲珂澆了個透心涼。
雖說這段時間她也熟悉了綠江app的操作介面,也開始追更好幾本文,經常在評論區冒泡,但真正意義上在作者面前露了臉並被記住人情的只有“夜不語”一人。猝不及防被告知“夜不語”不能籤“作家經紀人”,她一下子就沒了思緒,不知道自己該找誰。
首先,這個作者必須沒有簽約。因為簽約了的作者如果再授權給她就是違約。
其次,這個作者必須寫得確實好看。畢竟沒簽約就意味著曝光很少,資料肯定好不到哪裡去,書粉自然也不會多,商業價值很低,就只能以質量取勝。不然買版權的人是沒睡醒還是腦子有問題,放著書粉眾多的文不買,去買一個小透明的文?
最後,這個作者還必須敢於信任素不相識的她。
這點對她來說也一樣,不可能上去就爆馬,承認自己就是“職業讀者”,為保安全,必須先簽保密協議,讓對方承諾絕不對他人透露她的真實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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