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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教嬸嬸與姑媽做中餐的竅門。
對於這些個平日裡需要上學的弟弟妹妹們,卡倫選擇在週末時專門帶她們出來進行燒烤。
如果註定要分開一段日子的話,那至少讓彼此心裡可以多留一些值得珍惜的回憶。
不過卡倫覺得這種分開不會太久;
狄斯眼下要處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這個事情的餘波振幅會很大,但卡倫相信狄斯完全可以處理好。
因為……他是狄斯。
而且,狄斯讓自己選擇的是,要麼留在家裡一直當一個普通人,要麼,給予自己去外面呼吸自由空氣的機會。
所以,家裡人應該能夠繼續地在羅佳市平穩生活,而自己,等去了維恩後,原本在家裡不能觸碰的屬於爺爺的“禁忌”,就可以開始接觸了。
卡倫其實心裡也清楚,雖然他一直認為自己是個普通人,但在他身上呈現出的一些特殊能力,是客觀存在的。
用普洱的話來說,這是邪神能力的體現;
但卡倫堅定認為自己和那些“神祇”沒半盧幣的關係,至於這個能夠讓死者坐起來的能力,是否意味著一種……天賦?
一種因為自己的“特殊經歷”而導致的天賦外溢?
普洱曾說過一個說完就被它自己否定了的可能,除非自己本就是死而復生的人,天生對“死者”有著“共情”能力;
而秩序神教的早期神話概述之中曾記載過光明之神喚醒了秩序之神,就算是現在這本《秩序之光》經過了修改,刪去了光明之神的戲份,可依舊保留了秩序之神是“甦醒”過來的記載。
秩序之神沒有童年,不像其他真神有小時候的故事,他彷彿就是忽然來到了這個世界一樣,一出現,就站在了極高的位置。
秩序神教是秩序之神創立的,經過了一個多紀元的發展,肯定有了更多的填充、豐富與改進,但審判官的標準能力是將屍體“甦醒”;
也可以說,秩序神教信仰下的“術法”根基,最原始的那條線,必然是秩序之神親自設定與留下的,也必然是最適合秩序之神本人的“能力”。
什麼“天選之人”什麼“命運之子”什麼“邪神降臨”,
卡倫是不認的;
他依舊是一個普通人,
一個很有可能在某方面與秩序之神有相似之處,所以對秩序神教信仰體系會更契合的一個人。
想走上這條路,門檻,是淨化。
在羅佳市,在茵默萊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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