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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说,他的名字很好,我想要他具备男子气概,名副其实。他有一匹他一直骑着的矮马。我有一张他们俩的照片,把它用作了书签。看到这张照片,或悄悄地望着他们经过书房的窗户,我常想‘骑马者多有希望啊’;对于那匹矮马,我常想‘不会说话的牲口,你盲目地驮着多重的负担啊’。有一天,人们往我的办公室打电话。他被发现倒挂在马镫子上,在地上拖着。到底是矮马踢了他,还是他掉下来时摔了头,我一直不知道。”
他把烟小心地放在身旁的长凳上,打开了公文包。他拿出一本书。“伏尔泰的《哲学辞典》,”他说,“我总是随身带一本书。我酷爱读书。正好我这一生举目无亲,因为我是我这个家族的最后一人,也许是因为我身处民主党阵营却在共和党里任职。我是一个联邦政府的法官,却是来自密西西比地区。我妻子的父亲是共和党党员。”紧接着他补充道:“我认为共和党的宗旨最有利于国家。你不会相信这一事实,在过去十五年里,我的一位受过教育的伙伴一直是狂热的无神论者,几乎快变成文盲。他不但嘲弄一切逻辑和科学,还有着独特的体臭。和他在夏天那潮湿的下午坐在我的办公室里,我有时想,如果恢复信仰能驱除他对洗澡的偏见,我也算是有理由花那么大功夫了。”他从书里取出一张照片,递了过去。“这就是我儿子。”
另一个人看了看照片,没有动,没有伸手接它。发黄的褐色相纸上,一个十岁的男孩笔直地坐在矮马上,静穆而又高傲地看着他们。“他实际上总是骑着马。哪怕是去教堂(我那时按时去教堂。即使现在我也不时去)。我们不得不在马车里多带一个马夫去……”他看着照片,沉思着。“他母亲死后我没有再娶。我自己的母亲弱不禁风,是个病人。我能哄骗她。我姨妈们不在时,我能威逼她同意我赤脚到院子里去,两个家仆为我望风,见我姨妈来了就发信号。往家走时,我以为自己的男子气概成功地得到了证明。进了屋,见她在等我,然后就知道了,给我的脚带来快感的每一粒灰,都会使她少活一秒钟。昏暗中,我们像两个孩子一样坐在一起,她握着我的手,默默地哭着,直到我姨妈们拿着灯进来。‘哟,索菲亚。又哭了。这次又是什么让他把你给吓哭了?’我十四岁时她死了;我过了二十八岁才敢于维护自己的权利,娶了自己选择的姑娘;我三十七岁时儿子出生。”他看着照片,眼睛眯着,周围的脸皮形成两张小网,无数的线条像蚀刻的那么纤细。“他总是在骑马。所以就有他们俩的这张照片,因为他们分离不开。我用这张照片作书签,夹在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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