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二十一章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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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春年十四,本名高雨,洛北人氏,在家中排行老二。父親是嚴家軍裡的一個百騎長,母親在行軍的帳篷裡生下的他,七歲之前一直養在軍營,後來被鄧國公看中,送到嚴克身邊當長隨,改名叫了嚴春。

嚴春是泡在刀風劍雨里長大的半個嚴家軍,一把祖傳長戟耍得出神入化,但嚴家四公子是個讀書人,身邊沒有刀槍棍棒的事,所以平日裡,嚴春不顯山不露水,只當自己是個小小書童——當然,必要之時,也可以是一名稱職的護衛。

嚴春要是真想上場爽快地打一場,紈絝子弟孫覃怕只有乖乖捱揍的份。但嚴春是個忠僕,天分高,演技好,未免他人瞧出他不是真的嚴克,第一場拳腳,他故意放水,和孫覃打得有來有往,不是武行之人,絕對看不出端倪。

老實講,在席的諸位都是沒有上過戰場的貴人,看人比武,只圖個新鮮刺激,真正能夠勘破玄機的賤命都在邊疆戰場上,衝鋒陷陣還不夠命,哪裡會有這比武的閒心。

嚴春漸漸意識到這一點,放開膽子,舒展手腳,才打得稍稍肆意了那麼一丁點兒,一個背摔,就把孫覃狠狠摔到地上。

第一場,輕而易舉地就勝了。

這——未免也太簡單了一些吧。

嚴春正了正臉上的犬面具,以免它掉落下來,露了餡,他彎身向席間之人行禮,那些人為他擊盞敲盅,慶祝他旗開得勝。只有這個時候,他才是被作為一個人被人們所看到——不僅僅只是嚴家家僕,他有時都要忘了他姓單,不姓嚴。眾人的起鬨令嚴春眩暈,少年人醉倒於一浪又一浪的歡呼,一時間飄飄欲仙。

第二場比賽在鼓點中開始了。

李凌冰也讚歎嚴春利落灑脫的拳腳,這其中也多虧了孫覃這灘爛泥的襯托,打得如此急躁而毫無章法,一看便知,是臨時抱佛腳學的幾套應急之用的拳招。

她喜歡看人比畫拳腳,肢體的劇烈碰撞能夠噴出生命的剛性和血性,讓男子獨具美感。旺盛的生命只寄生於強壯的身體,虯結的胸腔下一顆蓬勃跳動的心臟,與天鬥,與人鬥,那是多麼致命的一種吸引力。

李凌冰不自覺被這場打鬥所牽動心絃,腳步更是不聽使喚,不斷往場子中心挪,幾乎已站到了場邊。她真希望嚴春能夠有勇氣丟下面具,徹底脫掉枷鎖,毫無顧慮地為她獻上一場真正的赤手相搏。

孫覃臨時學的拳腳終究還是起了那麼一點作用。他抓住機會,用手刀劈在嚴春的面具上。

噼啪一聲,木雕的犬面具從中間裂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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