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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終於寫完了。
嗯!“終於”這個詞用得不好,好像有一種被迫強制、厭惡不耐的意思。
好吧,實話實說,在碼字的某個階段,或者某幾個階段,呆呆都動了想放棄的心思,成績不好是主要原因,不敢構思劇情是次要…
好,分別說一下。
前者呢,呆呆自覺筆鋒不利、文字冗長、劇情拖沓,所以,成績資料慘淡可憐,每個月掙那塊八毛的都不夠交電費、網費、手指頭磨損費,當時呆呆心裡苦啊,像這種入不抵出的差事,哪個願意繼續往下幹?
那時候,呆呆也終於明白了,難怪有那麼多優秀的作者變成了太監,有那麼多好看的小說變成了爛尾。
後者呢,說起來就有點讓各位賤笑了…哦不,是見笑——
大家或許都注意到了,小說的前半部分靈異恐怖的內容要更多一些,但後來慢慢的減少了,為什麼呢?因為我怕——
真的怕。
我記得以前好像說過,如果想寫好一個靈異故事,那就必須要先把作者自己嚇到,我試著做了——
晚上一個人在屋裡打字的時候,噠噠噠噠!我把敲擊鍵盤的聲音想象成是骷髏撞擊的聲音。
我想象著,當我鬆開鍵盤,抻個攔腰的時候,鍵盤在自己打字…
想象著,螢幕突然暗去,而顯示器的上沿突然扒上了兩隻血淋淋的手…
想象著,腳下的電源線慢慢的纏住了自己的腳…
想象著,閉燈上床,而窗簾後明顯透出一個人影…
想象著,起夜方便時,一看衛生間的門。裡面一躺著一個人,而那張臉孔,正是自己…
好了。又磨嘰了…
總之,當我完全將自己投入到那種恐怖的氛圍中時。腦中的靈感一個接一個,最後把一幅幅自己想象出來的畫面連在一起,那就成了一篇篇故事。
但長期在這種氛圍中,人是會瘋掉的,不被自己嚇死,也會被構思逼瘋。
所以,在後面很長的一個階段,呆呆不敢再多想了。什麼鬼呀神兒呀的,拜一拜,我退遠些吧。
所以,妖多了。
再所以,劇情沒那麼嚇人了。
好啦,想變太監的原因已經說清了,再說說為什麼最後還是沒揮起那把自宮的刀。
是一種責任吧。
呵呵,我這麼說,大夥可別說我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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