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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哥這下滿意了,他知道這姑娘手裡肯定還有貨,錢不用擔心,見她知道規矩,便說了一個數:“那你付點訂金吧,我先讓人給你弄海鮮,去南邊得看時機,我有個兄弟在農機廠上班,偶爾會出差,我讓他儘量爭取一下到南邊出差,你要的樹苗應該能弄回來一些。
對了,每種樹苗要幾棵,太多了可不好運。”
寧月:“能買就儘量多買一些,如果做不到,能保證運回來有三兩棵成活的就行。”
梁哥心下一鬆,只要不是大量的要,這樣的要求還是很容易辦到的,大不了到時候把樹苗收集好,送到火車站託運回來,多花些錢的事兒。
“那東西到了我要怎麼找你?”
寧月一想,種子好說,海鮮可留不長,萬一她來的不及時死了就麻煩了。
“梁哥估摸著幾天能把海鮮運回來?”
梁哥道:“咱這離海邊也就二百來裡地,來回一天的事兒,但因為你要活的,就有些麻煩。
我要找人找車,可能要耽誤兩天,到了海邊還要看看有沒有正好回來的漁船。
你要的是品種多,我安排人去一回肯定是要多弄幾樣,這是要碰運氣的。
估計最少也要七八天才能回來。”
寧月連忙補充,“海鮮量多一點也行的,每樣百八十斤的我都要。”
隨後她從口袋裡掏出一根金條:“八天後我會再來一次,這是訂金。
當然了,如果梁哥的人回來的早,可以去東城門停馬車的地方找一位姓耿的老頭。
他左手有些不便,馬車每天上午七點左右到,十點半準時回,讓他給我捎個信兒就行了,我叫寧月,你一說他就知道。”
梁哥看著她掏出來的金條心中升起許多念頭,“你,就不怕我吞了你的東西?”
這根金條和上次那根一模一樣,不用稱就知道,五十足克,價值三百多塊錢。
寧月一指梁哥的院子:“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梁哥的院子在這兒呢,因為這麼一根金條換個地方得耽誤多少生意?不值得!
而且,梁哥做這種生意最講究的就是個信字,做到這一點,梁哥還愁賺不來錢?
我可是打算長期和梁哥來往的!”
梁哥:……得!今兒還被個小姑娘將了一軍!她說光腳的不怕穿鞋的,這也是事實。
他做的事,最怕的就是得罪人,人家只要把他舉報了,他別說換個地方了,弄不好得進去吃幾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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