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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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牙齒直打戰,那麼我究竟怎麼才能在26,000多英尺高的珠峰上,征服亞北極區的狂風,並且活下來?

我原以為我在波士頓、紐約、倫敦和巴黎已經享盡美食了,那時候吃飯時要麼用我姑姑留給我的遺產付賬,要不就是理查慷布羅姆利夫人之慨來埋單,可皇家大廳飯店自然是我踏足過的最大也是感覺最為正式的餐廳。我們和芬奇見面的那天是這家餐廳這一週裡唯一供應午餐的一天,男服務員、餐廳領班和其他工作人員依舊穿著禮服。到處都擺放著高大的盆栽植物,這個角落裡,那根柱子邊,還有那扇窗戶附近,可謂無處不在,這些植物看上去太正式了,失去了植物的味道;似乎它們也希望穿禮服。

我穿的是那套理查在倫敦給我買的深色西裝,但是走過蘇黎世皇家大廳飯店那巨大的寬敞空間,坐在午餐桌邊的大都是穿著正裝的男子,也有一些優雅的女士,我不禁意識到,在歐洲上流社會里,我依舊感覺那麼心神不定。即便腳穿最好的(也是唯一的)一雙精心擦拭過的黑色禮服鞋,可我突然覺得這家大型餐廳裡的每個人肯定會認為我的鞋子又笨拙又破舊。

我們被帶到一張餐桌邊,上面鋪有白色亞麻桌布,擺著銀餐具。有個男人坐在那裡,此人個子不高,很瘦,一張臉輪廓清晰。他壓根兒就沒注意已經倒好的紅酒和清水,似乎沉浸在他正在閱讀的那本書中。芬奇是這家餐廳裡唯一一身日常粗花呢西裝和背心打扮的人,而且當時看上去並不整潔(背心上落著菸灰),他很舒服地蹺著腿,攤手攤腳地坐在那兒,毫不在意周圍的事物,我認為只有非常非常富有或者非常非常自信的人才會如此。理查輕咳一聲,這個面容瘦削的男人抬起頭,合上書,將之放在桌子上。那本書的標題很長,字型很大,而且是德語,我根本看不懂。

芬奇摘下老花鏡,抬頭看著我們,彷彿他根本不知道我們是誰,或者不明白我們為何會站在他的餐桌邊上。我無法肯定他鼻子下面的那塊汙漬是他那張被曬成棕褐色的臉上一撇粗硬的褐色鬍子,還是已經在他的下巴和臉頰上生長出來的棕色須茬蔓延到了鼻子之下。

理查重新介紹了他自己,雖然他們倆在1922年的時候結伴一起試攀珠峰,然後又給我們幾個做了介紹。芬奇懶得站起來,只是抬起一隻似乎非常軟弱無力的手晃晃,彷彿他盼著我們親吻他的手,而不是和他握手。他的手指又長又細,可和別人握手時卻十分有力,不光讓人感覺驚奇,幾乎有些令人震撼了。然後,我注意到,他的手、手指和指甲都有損傷;這個男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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