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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還守得住礦場這點家底嗎?”
紅毛下意識覺得有點不妥:以前傻曲只是做苦力,可不也活下來了?
但他性子偏軟,沒有再說什麼——傻曲以往的日子過得太苦了,沒誰想要那樣的生活。
“那怎麼著,咱們召集點人手,埋伏幹掉他?”
三爺剛死,有些人情還是在的,找幾個人來幫手不難,不過就是殺個人。
廢土倖存者活得很實際,但也不缺敢亡命一搏的主兒。
說到底,人命真的太廉價了。
“沒必要,”微胖年輕人搖搖頭,“就咱倆出去找他談話,藉機幹掉就完了。”
他在骨子裡,還是鄙視傻曲的——那傢伙不但軟弱,從來就沒幹過出格的事。
紅毛知道他的想法,心裡有點不以為然,傻曲終究掛著洪字總聚居點的字號。
但是轉念又一想,己方也算師出有名……討要老大的遺物,無論如何不能說錯吧?
有些行差踏錯,不是自己蠢,純粹是資訊面的層級不夠高,才會導致錯誤的決策。
不過他最終還是建議了一句,“要不還是喊上狼滅?”
狼滅也是拾荒者,腦瓜不太好使,但是戰力驚人。
關鍵是他有半套末日前留下的機甲,那是祖上傳下來的。
那機甲還有配套的振盪刀,攻擊力驚人,防禦力也極其可怕。
不太擋得住高斯自動槍,但是抵擋普通的鐳射手槍,還是沒有問題的。
“沒必要,”微胖搖搖頭,漠然回答,“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嘴巴一大,還是麻煩。”
他沒有曲澗磊想的那麼傻,他會小看傻曲,但真不會小看洪字聚居點,
把人殺掉,造成既成事實,這才是正經。
廢土的規矩,死去的人是沒有價值的,也只有這樣,才能阻斷傻曲的外援。
兩人商量了好一陣,終於確定了行動方案。
不過在行動之前,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動槍來才行。
他倆只有兩把超頻振盪刀,在礦場保命是夠了,想殺一個有兩把槍的人,還差點。
這還是三爺對他倆不薄,要知道在礦場討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只有隨身的短匕。
高斯自動槍很快就借來了,借槍的是一個叫娜姐的外鄉女人。
他倆沒有那麼大面子,不過三爺才死不久,人情尚在——關鍵是拿地盤做了抵押。
又商量了一陣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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