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 73 章 決一死戰? (第2/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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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跟過程。

屋樑頂,隱蔽又刁鑽,可見賊心之深沉。

奚玄不動聲色,伸手後,言洄已經從衣衫內掏出薄薄的白布手套。

套了一隻手後,奚玄的手指不緊不慢扯開已經開啟當前只是微闔著的一個行囊包裹,瞧見裡面衣物紊亂,疊放無章,且行囊外還有乾涸烏黑的血跡。

三個行囊都大差不離,亂,被翻過,疊放不整,財貨大抵一兩多,都帶血,其中

一個內含女子衣物的行囊衣服多一些,也比其他兩個行囊鼓。

奚玄的手指隔著白布在行囊布料上反覆翻看兩次,指腹按壓,手套白布上未有紅跡。

劉榜眼瞧見了,問:“沒有血印,既是幹了好些天了?若是三天前所殺,足以?”

仵作想要說話,卻看向奚玄,略有顧忌,待看到後者瞧來,才開口:“足以,畢竟人血凝固極快,只要不沾水,乾得很,奚公子用這手套做驗,可以證明案發時在一天前,從死者的腐爛程度,大抵在五六日前。”

劉榜眼:“奚玄阿弟可是覺得這老農之前未歸家,三日前才歸,不符合殺人時間?”

奚玄:“是有這樣的矛盾。”

劉榜眼:“本來我也這麼想,可惜這老農並非三日前抵達村子,而是在一週前就到了故里,只是在村外搖擺不定,還在郊區茶肆住了幾日,後來在三天前才歸家,那茶肆老闆說當時就覺得這人心神不寧,似有大事藏著,且在茶肆消費也不俗,光是每日的包子就吃了不少。”

這就.....

可以串聯上了。

仵作:“許是在路上遇到一家三口,見其有錢就心生歹意,殺人越貨,埋屍滅跡,之所以在三日前才讓村裡人看到他回村,既是要在這一塊為自己做偽證。”

劉榜眼:“此前還有矛盾之處是這人為何要報案,不報案也可淹沒證據,但我猜想,許是屍體太多了,畢竟三具,開春變熱,屍體一旦腐爛發味,既是瞞不住了,還不如就此賊喊捉賊,又為自己設下時間之證,反向證明自己的無辜。”

其實這種推敲也不是沒道理,既可以解釋矛盾,又發現了新的證人——那茶肆老闆。

若非言洄完全信任自家公子的偏向,可能現在也被帶偏了思緒,以為老農真是兇手。

那邊被按著的老農根本不理解他們說的什麼東西,他只知道似乎這官員認為自己是真兇,他可嚇死了,嗚嗚咽咽喊冤,說自己只是近鄉情怯,不知道要不要回村,真不是心懷歹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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