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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動器的聲音越來越尖,給人的感覺就像遠洋班輪的大功率發動機在加速時發出的噪聲;接著,聲音突然消失了。神甫沿著小路跑到卡車邊,眯著眼睛,以免滾滾沙塵飄進眼裡。他開啟車門,爬進了駕駛室。駕駛座上坐著一個矮胖的黑髮男子,此人三十來歲。“嘿,馬里奧。”神甫一邊說,一邊鑽進副駕駛座。
“嘿,裡奇。”
理查德·格蘭傑是神甫的商業駕照(B級)上的名字。駕照是偽造的,但是姓名是真的。
他帶著一盒萬寶路香菸,那是馬里奧平常抽的牌子。他把煙盒在儀表板上磕了磕。“看我給你帶了什麼好東西。”
“嘿,夥計,你不需要給我買菸的。”
“我老是蹭你的煙。”他把開啟的煙盒從儀表板上拿起來,搖了根菸出來,放進自己的嘴裡。
馬里奧笑了:“你幹嗎不自己買菸抽?”
“我才不自己買呢,抽不起煙。”
“你真是個瘋子,夥計。”馬里奧大笑起來。
神甫點燃了香菸。他總是很擅長和別人相處,讓別人喜歡他。在他從小長大的街頭,如果有人看你不順眼,你就會捱揍,而他剛好又是個身材矮小的孩子。因此,他培養了敏銳的直覺,能夠洞察別人想從他那裡得到什麼——不管這種東西是尊重、愛慕、幽默,還是其他——然後迅速地投其所好,這已經形成了習慣。在油田裡,人際關係的黏合劑是幽默:一般是嘲諷,偶爾帶著巧勁,時不時就要開黃腔。
儘管神甫只來了兩個星期,但他已贏得同事們的信任。只不過,他還沒有想出辦法來偷地震振動器。而且,他必須在接下來的幾個小時內得手,要不然到了明天,這輛卡車就會被開到七百英里以外的新地點,也就是新墨西哥州克洛維斯附近。
他心裡已經有了個不成型的計劃,就是搭馬里奧的順風車。路上要花兩三天的時間——這輛卡車重四萬磅,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速度為每小時四十英里左右。在中途,他會想辦法把馬里奧灌醉,或者使點別的伎倆,然後把卡車偷走。他本來希望自己能夠想出更好的計劃,但是到目前為止,一點靈感也沒有。
“我的車要壞了,”他說,“你明天能順便把我載到聖安東尼奧嗎?”
馬里奧流露出驚訝的表情:“你不直接去克洛維斯嗎?”
“不了。”他揮了揮手,指著眼前荒涼的沙漠景觀,“我就想到處看看,”他說,“得克薩斯州太美了,夥計,我一輩子也不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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