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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著心理優勢,知道在不引起紛爭的條件下,該怎麼把討厭的醉鬼送出門。就算出現少有的打鬥,我也知道那是幾秒鐘就能解決的事。
在地方軍時,我受過各種訓練:徒手搏鬥,近距離殺人,但這些事情就跟扛著刺刀衝鋒一樣遙不可及。
擔任駁船伕的時候,我曾幹過最嚴重的一架。對手是個男人,拿著一把長刀,準備把我大卸八塊。我挺過了那場搏鬥,但卻被別的船伕打昏了過去。擔任獵人嚮導時,曾有一名外世界遊客拿著鋼矛槍朝我殺來,我也挺了過去。不過我失手殺死了他,他重生後,便出庭狀告我對他犯下的罪行。想想,這一切都是從那件事開始的。
在我所有的弱點中,這是最嚴重的一條——我打心眼裡不想害人。除了和執刀船主以及手拿鋼矛槍的基督徒獵人的打鬥外,在我所有經歷過的搏鬥中,我都打心眼裡抑制著自己,出手儘量不要過重,不要把對方打成重傷。
現在,我必須馬上改變這一想法。眼前的這個魔頭並不是人……而是個殺人機器,如果我不馬上把它幹掉,那它會反過來把我殺死。
尼彌斯朝我躍來,張著爪子,右臂向後伸展,像一把鐮刀砍殺過來。
我朝後一躍,躲過了鐮刀的攻擊,也幾乎躲過了她的利爪,不幸的是,左上臂的襯衣還是被劃了一道口子,空中濺起滴滴鮮血。我沒有退縮,馬上跨出一步予以反擊,朝她臉上連出三拳,出手迅速,力量兇狠。
就像跳來時一樣,尼彌斯迅速躍後。她左手的長指甲上沾著鮮血,我的鮮血。她的鼻子被砸扁了,橫斜在瘦削的臉龐上。她左眉處有什麼東西被我打折了,可能是骨頭,或是軟骨,或是金屬纖維。但那張臉上沒有流血。她似乎完全沒有注意到自己的傷情,還在咧嘴微笑。
我朝自己的左臂看了一眼。傷口火辣辣地疼著。有毒?也許吧,下毒合情合理,但如果她真用毒,那我應該馬上就要死了。她沒有理由使用長效毒藥。
我還站著。火辣辣的疼痛只不過是砍傷所致。一共四條,我想……很深,但還沒有傷及肌肉。不礙事。集中注意力,盯著她的眼睛。猜她接下來的動作。
決不要徒手戰鬥。這是我在地方軍學到的。近戰時一定要找一把武器。如果武器壞了或丟了,就隨手找找別的什麼東西——石頭,粗樹枝,扯下的鐵皮——就算操起一把石子,或是在指頭縫裡夾上鑰匙,也比徒手來得強。教官經常跟我們說,指關節比下巴骨斷得更快。如果迫不得已只能徒手搏鬥,那就儘量用掌面劈,用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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