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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受他給我的安排。
大年初三,我告訴孫志,我同意他給我拍照片。
孫志當時在老家,聽到我答應,立即表示買最近的飛機票來川城。
“我不急。”我的意思是讓他不需要為了給我拍照片,大老遠跑到川城來。
孫志不是川城人,距離川城有幾千公里,而且現在又是過年,我又不是真的有病,非得折騰人家。
“你不急,我急啊!李辭,我一定把你拍的很好看,不好看我把攝影機吃掉。”孫志的語氣能聽出來他此刻有多興奮和激動。
我對自己的顏值有一個不算深的瞭解,總覺得他過於瘋狂。
“真的不急,在家好好過年吧。”我再次開口,不是客套話。
兩天後,孫志發微信問我在哪裡,他在維也納酒店。
緊接著給我發了一個定位過來,我當時沒想到是共享位置,就點進去。
兩方距離三點五公里。
孫志:【你住在這裡?】
他帶著幾分探究的疑問讓我不舒服,雖然我也受不了別人直截了當地說出來。
我回復:【嗯】
孫志:【那你現在有時間嗎?來酒店試試服化】
現在是下午三點,我的時間很充裕。
於是我回答說有。
我騎了輛共享單車,這不得不感謝社會的進步,科技的進步,這一塊五的單車簡直深得我心。
到酒店外面我用了二十三分鐘。要不是堵了幾個紅綠燈,也不至於這麼久。
把車停好,走進酒店我才意識到,我對孫志壓根不瞭解。有些時候,我總會為自己的慢半拍而煩惱。
萬一他不是個好人,我這不是上趕著把自己賣了嗎?
我開始猶豫,已經站在熱鍋前,有一種不得不跳的粉身碎骨的壓迫。這種壓迫來源於內心深處的焦慮。
走進電梯,按下樓層,我還在思考要是不對我立馬跑,這酒店怎麼豪華,犯罪團伙不至於花這麼高的成本。
孫志住在十三樓,我找到房門號,敲了三下退到一旁。
門很快開啟,但不是孫志。
一位女人。
長髮,大眼,沒有化妝,穿著居家衣服,披著一條毛毯。
她看到我的第一瞬間是懵逼,緊接著眼神很驚喜,再是不可置信,“你是李辭?臥槽,跟照片上看起來完全不一樣。”
她的腔調怪好聽的,有點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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