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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與流量對於一流歌手、二流歌手、三流歌手有多麼重要。
尤其是檔次越低的歌手,便越是需要人氣與流量的扶持。
只有歌王、歌后那一檔次的歌手,才能夠真正做到自帶人氣與流量,不需要其他人提供的人氣與流量扶持。
屆時,慕色娛樂旗下的那些歌手,如果不想徹底失去熱度並且過氣的話。
那麼唯一的選擇就是與慕色娛樂解約,改簽約到其他歌手娛樂公司名下。
然後再去參加那些由林默然提供綜藝臺本的大火音樂綜藝,從而重新恢復自己的熱度與曝光度,穩定自己的人氣與流量,保證自己咖位不跌。
畢竟林默然真正針對的只是慕色娛樂公司,以及那個柳煙煙而已。
至於他們這些簽約在慕色娛樂公司名下的其他歌手,嚴格來說,其實只是受到林默然針對慕色娛樂公司的波及罷了。
只要他們沒有得罪林默然,那麼他們改簽到其他娛樂公司之後,是不會再受到林默然的持續針對的。
甚至說不定他們改簽到其他娛樂公司之後,還能夠藉由參與林默然創作臺本的音樂綜藝而大火一把。
這樣的事情,在娛樂圈也並不是不可能的。
至於說慕色娛樂旗下的那些歌手,會不會選擇不和慕色娛樂解約,反而和林默然繼續死磕下去。
只能說可能會有這樣的歌手存在,但是這樣的歌手必然是極少數的存在,甚至是極個別的存在。
畢竟娛樂圈,說到底也不過是一個名利圈。
在這個圈子裡的歌手藝人明星,基本都是追名逐利的存在。
至於說忠心、義氣之類的東西,不能說完全沒有,但是在這個圈子裡也幾乎和傳說中的真愛一樣珍稀少見。
所以只要林默然持續拿出一個個大火的音樂綜藝來針對慕色娛樂,那麼慕色娛樂旗下的大部分歌手,最後都必然會因為慕色娛樂不能給他們帶來更多的名和利而選擇出走。
至於極個別沒有出走的歌手,要麼是自己和慕色娛樂繫結的太深、太死了,從而導致自己解不了約,跑不掉。
要麼就是自己的價值對於其他娛樂公司而言太低了,即便自己想要違約出走慕色娛樂,也沒有其他的娛樂公司願意要自己。
而隨著大量歌手的出走,慕色娛樂也必然會大受打擊,甚至一蹶不振也不是沒有可能。
如果在經過自己一個個大火音樂綜藝的持續打擊之下,慕色娛樂都依然還能夠堅挺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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