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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雙手沾滿了鮮血。”當然,還有爸爸一成不變的說法,即他用英文為地下武裝寫的標語:背信棄義的阿爾比恩。
寫這些讓我感到恥辱,然而我要將其寫下:我可以輕而易舉地逃之夭夭。我可以從他手中溜走,溜到院子裡。警察很笨的,漫不經心,他有點讓我想起我的老師吉鴻先生:令人費解但用意良好。就連走澤弗奈亞大街的緩坡他也會氣喘吁吁,呼哧不已。(後來我發現他患有哮喘。)我不但可以逃跑,如果我真是地下室裡的黑豹,我就可以輕而易舉地奪走他的手槍。手槍並沒有挎在臀上,在應該在的位置上,而是滑到了屁股後面,來回搖擺。軍士每邁出一步,手槍就輕輕地拍他一下,就像一扇沒關好的門。奪槍而逃是義不容辭的責任。不然就是把槍奪下,瞄準他的腦門(雙眼中央,我想他也是近視眼),用英語大吼一聲:“舉起手來!”不然最好說:“不許動!”(加里·庫珀、克拉克·蓋博和漢弗萊·博加特23,他們當中的任何一人都會單槍匹馬戰勝五十個如此軟綿綿的敵人。)但是,我沒有徵服他,為我們民族贏得一把寶貴的手槍。我承認,我忽然覺得有些遺憾,再走不多遠就到家了。與此同時,我覺得那種感覺讓人蒙羞,我應該為此感到恥辱。我確實感到恥辱。
軍士用他那軟綿綿的聲音說:
“《撒母耳記》中寫道:‘年輕就是年輕。’不要懼怕邪惡。我是個熱愛以色列的陌生人。”
我權衡他的話。我覺得自己有責任簡要告訴他真實情況,既以個人的名義,又以民族的名義。我是用英語說的:
“先生請別生我的氣。在你們退出我們的領土之前,我們是敵人24。”
要是因為我講了這些勇敢的話,他們把我抓起來怎麼辦?沒關係,我想。監獄、絞刑架和恐嚇,都嚇不倒我。我的腦海裡閃現出在總司令部集會上從本·胡爾·提科辛斯基那裡學來的規則:對付嚴刑逼供的四種途徑。
我在黑暗中,感覺到鄧洛普軍士在衝著我的臉微笑,如同一條笨拙、好脾氣的狗說的情話。
“很快耶路撒冷的所有居民便會得到安寧。她的境內一片和平,她的宮內繁榮昌盛。不會有敵人和可怕之事降臨這座城池。年輕人,在英語中,我們說enemies而不說enimies。你願意我們繼續見面,互相學語言嗎?年輕人,你叫什麼名字?”
我冷靜而敏銳地迅速從各個角度來思考整個形勢。我從爸爸那裡得知,一個聰明人面臨考驗的當口,應該全方位地查明他所掌控的所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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