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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場陰錯陽差的婚約,帶給我一種難以名狀暗暗欣喜。這也許會是我唯一一次得到她的機會,我想不顧一切的抓住這個契機。卻又被自責折磨得痛不欲生,我愛她如命,怎麼可以用這樣的手段得到她?
可若是就此放她離開,我實在不甘心,縱然我裝得再大度,卻終究見不得她與旁人柔情蜜意。
就在我左右為難之時,牧之的隨從夏梁找到了我,“我家郎君這些年來承蒙沈使君與沈二郎君關照,奴一直銘感於心。前些日子,牛僧孺節度使命人送來,請郎君至揚州謀事,郎君一直難以抉擇。”
那時,我並不明白夏梁說這些話的用意,直到幾日後見著牧之前來辭行,卻並未聽說她會隨行離開的訊息。我方才隱隱察覺到,其中似是發生了什麼我所不知道的事情。
她一如既往的深居簡出,數日後,我終是忍不住親自前去探望。她卻出乎意料的平靜,當我狀似不經意提及婚約之事,她那時所說的話,以致過了很久很久,我始終歷歷在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若能與沈郎君結為連理,乃是妾此生之幸。”
那時那刻那分那剎,她一句話開啟了我長達月餘的歡愉歲月。
大哥知曉此事後,積極籌備婚宴,我滿心歡喜如置雲端。按照洪州風俗,男女成親前不能私自見面,我卻按捺不住自己的思念時常去看她,卻又怕兩廂見面折了日後褔蔭,便隔著門同她說說話。
那時,她雖間或寥寥應上幾句,卻足以令我歡欣許久。
時光如流水,日復一日過去,我以為我擁有天長地久的歲月來對她好,可以給她足夠多的時間來忘記昔日種種。不曾想,成親前夕,卻發生了一樁足以撼動整個洪州的大事。而我,當仁不讓的成了那件事情的重要涉及人之一。
我聽聞他去官府擊鼓時,我心中便升起一種極不好的預感。然而,當我匆匆趕到,卻聽她於公堂之上慨然而言,“民女張好好上書退婚,請使君成全。”
按照大唐律例,女子確實可以提出解除婚約,可放眼大唐王朝建立以來,卻並沒有哪個女子這樣做過。除卻世俗對女子的苛刻眼光,更是因了所要付出的巨大代價讓許多人望而卻步。
“你可考慮清楚了?”
“謝使君提點,小女子早已思量清楚。”
“大唐律例雖允許女子退婚,可你當真清楚所要承受的刑罰?”
“小女子心意已決,請大人按照大唐律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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