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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當事人,不僅導致我當事人蒙受不白之冤十年,名譽受損,並在十年間只能幹苦力謀生,女兒患病無錢治療,只能向社會募捐!”
張順之在旁眼睛都聽紅了,朱權安更是坐立不安,滿頭大汗。
徐回周繼續說:“我申請第三份證據,是我當事人在5月份無力承擔女兒治療費用,找上民生欄目向公眾求助的採訪。”
法官顯然已經動容了,當庭播放了張順之那段求助採訪。
朱權安頻頻看律師,他的律師稍作考慮反對,“一切全是原告律師的無理推測,原告只是一名普通記者,依原告律師說法,孫毅為何要花如此大價錢針對他?”
徐回周和法官說:“我申請第一位證人。”
當孫毅出現在證人席,朱權安起初是覺得官司贏定了。
孫毅是他朋友,他接到開庭通知,回憶很久才想起張順之是誰,而當年正是孫毅找到他,說張順之採訪得罪了人,給他一套別墅以及兩百萬,要他想辦法讓張順之在新聞行業混不下去。
現在孫毅出庭作證,總不能自己砸自己腳。
然而孫毅讀完保證書,瞄了眼旁聽席的陸溯,吞嚥著口水,老老實實承認了,“是,當年我是用彎水區的別墅和200萬,找到趙權安賄賂他開除張順之,並讓張順之不能繼續從事新聞業。”
朱權安瞬間急了,他急切起身,“審判長!他胡說!他被收買……”
“肅靜!”法官敲法槌警告,“現在不到你發言。”
朱權安冒冷汗了。
法官又問孫毅,“你為何針對原告?”
孫毅深吸口氣,閉上眼說:“不是我,是大關集團前董事長秘書,他要我找朱權安開除張順之,不讓張順之繼續做記者。”
法官問:“你知道原因嗎?”
孫毅搖頭,“這我就不知道了。”
朱權安臉色煞白,人證物證俱在,他只得最後一搏,“孫毅也被收買了!他們串通好害我!審判長,大關集團是大企業,按孫毅的證詞,大關集團憑什麼要搞張順之一個小記者,我可以拿出證據,張順之在職期間,絕對沒有采訪調查過大關集團,不存在衝突!”
張順之早已氣憤不已,他看向徐回周,徐回周點頭後,他拉開椅子起身,鄭重向法官和陪審團鞠躬,眼含淚水說:“我知道原因。”
所有人看向他,張順之一字一句,“20xx年8月,我接到一個任務,撰寫我市一名高中生黎湛,在迦納齊落山脈自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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