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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自己的問題,一路無話。
回到法醫中心,我和飆哥顧不上吃午飯,立即投入了屍體解剖工作。
死因很快鑑定出來,劉剛是顱腦損傷合併大出血死亡。
法醫下達的死因結論包括直接死因、主要死因和輔助死因、誘因以及合併死因。所謂的合併死因,是指兩種或多種原因都能夠導致機體死亡,但無法判斷其主次關係,故分析兩種死因是合併死因。
本案中,劉剛的頭部遭受了錘類鈍器的多次打擊,造成廣泛性頭皮下出血和分散在頭部多處的九處頭皮挫裂創,其下多處顱骨粉碎性骨折、顱內出血、腦挫傷,顱腦損傷的嚴重程度足以導致劉剛的死亡。但是劉剛頸部的創口出血明顯,是有生活反應的,說明這個巨大創口是在劉剛死亡之前形成的,而且如此大量的出血也可以導致劉剛的死亡,所以我們認為劉剛的死亡是一個合併死因。
飆哥仔細看著劉剛頸部的巨大創口。如果不是頸椎仍連著,這個巨大創口甚至可以導致死者身首異處。
飆哥指著創口的兩端說:“你看看這裡。”
我仔細地看了看創角,發現創口的兩角都有明顯的拖尾,就像是眼角的魚尾紋一樣,仔細數了數,拖尾有七八條,很淺,只劃傷了表皮。
“這,又說明了什麼呢?”飆哥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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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這叫試切創,在自殺事件中多見,但是此案顯然肯定不會是自殺,我一時沒有想明白,就搖了搖頭。
飆哥說:“這個看似是試切創的拖尾痕跡,實際是多次切割同一位置形成的,因為著力點在頸部的前側,而頸部的切面是類圓形,所以創口兩側的力度就會明顯減少,多次切割頸部,導致一個巨大創口,在創口的兩端就會形成多條皮瓣。”
我撓撓頭,這我知道,但仍然不明白飆哥的意思。
飆哥接著說:“頸部的損傷,比對頭部的損傷有一個特徵,就是集中。頭部的損傷很分散,符合在搏鬥中形成,頸部的損傷集中,且血跡流注方向是從前往後,說明頸部的損傷是在死者已經倒地並失去抵抗能力的時候形成的。”
我又撓撓頭,心想這個我也知道。
突然,我明白飆哥問這個問題的意思了:“明白了,飆哥。你是說,死者明明已經失去抵抗能力,並且損傷已經足以導致他死亡了,但是為什麼兇手還要切割沒有抵抗能力的死者的頸部,對吧?我覺得,這個行為出自兇手恐其不死的心態。所以我認為,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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