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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齊松露還曾經幹過一件特別著名的,震驚整個公安系統的事情。
她以流氓罪被判了兩年,減了一年,坐了一年牢就出來了。
出獄之後也沒回孃家找父母,直接找到王定安要求離婚,那時候王定安已經在公安局工作了,有一個有案底的妻子,且不說父母也以死相逼要他趕緊離婚,王定安自己壓力也很大,要不離婚,他這輩子肯定就完蛋了。
所以他很爽快的答應離婚,而且事先講好,自己願意淨身出戶。
但齊松露除了供銷社分給她的房子,什麼都不要,而是提了個小要求,她要踹王定安一腳。
一女同志,踹一腳能怎麼樣?
齊松露自己在供銷社幹了好幾年,有一千多的存款,但既然結婚了,就屬於倆口子的錢,只需要挨一腳就可以全部拿走,這事兒挺划算吧。
不過就王定安來說,更多的是愧疚,愧疚於當時錢存成了定期,取不出來,自己又生了病,只能委託閻西山去贖人。
偏偏閻西山平常關係四通八達,那回卻沒一招靈的,害齊松露白白坐了一年牢。
所以他打算挨齊松露一腳,並且把錢拿走。
他是農村出身的窮孩子,父母都在老家種田,有個弟弟還眼看娶媳婦兒,比齊松露更缺錢。
不過他還沒反應過來,才伸手要接錢,齊松露抬起腳,朝著他的褲襠部位一腳踏了過去。
用後來醫生的話說,得虧她穿的是秋鞋,王定安吃點藥還能重振男人的雄風,要當時齊松露穿的是皮鞋,這輩子王定安就甭想傳宗接代了。
也就是說,王定安伸手拿錢,齊松露一腳踹廢了他。
也是因此,公安系統內部的人提起齊松露,不止認為她是個雞婆,還認為她是個十足的潑婦,是比潘金蓮還狠毒的女人。
好在閻肇不怎麼關心這些緋聞譯事,而且他似乎並不知道這件事兒,聽完齊松露的名字,問了句:“她是不是83年那一批的女流氓,聽說有過站街史,讓她先報案……”
“她是我朋友。”陳美蘭立刻一句回懟了回去,伸出雙手:“閻隊,要不你把我也抓了?她要站過街,我也站過,你信嗎?”
閻肇看著陳美蘭。
陳美蘭不服輸,回盯著這個活閻王。
她膽子其實很小的,經常閻肇目光一冷,她就低頭躲眼兒了,但這回她揚起頭,毫不退縮的盯著他,一直看。
“有關站街女的事情,小心孩子們聽見,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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