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25章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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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他就是餘嶼秋的那個有錢老闆,一起上過熱搜的。”

聽到大老闆,餘母就想到了一大筆錢,下意識就露出了有錢大老闆討好的笑容,但這個笑容剛擠到一半,她想起來衛空青先前的話,又冷了臉。

“我知道你是小秋的好朋友,但就算是做老闆的,也不能顛倒黑白,胡說八道是吧。我當初辛辛苦苦幾個小時,把孩子生下來,你說不是就不是哦。”

衛空青接著說:“你們當初是拿了錢,才去黑餘嶼秋的吧。”

“誰收了錢,那是那些記者亂寫,他們是想把我們逼死,小秋是我們的孩子,我們這不就是很多時間沒有看到他,想讓他回家看看我們,哪裡有說錯。”

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雖然餘母並不太擅長打口仗,還是下意識地避重就輕,咬死了不承認。

這年頭城裡人賊精了,有什麼事情就錄音,拍到網上去鬧。

“餘嶼秋的前經紀人,王姐。”

衛空青報了這個名字,對方的臉色立刻就變了,他接著說第二個名字:“餘振興。”

餘母的臉色已經和紙一樣蒼白,但餘爸還在死鴨子嘴硬:“我們沒有聽過這個名字,你在胡說八道什麼東西。”

他試圖推搡衛空青,但那只有力的拳頭被人捏住。

站在衛空青身邊,像鐵鉗子一樣抓住餘爸的,是衛空青帶來的保鏢。

對方身高兩米一,面板黝黑,剪著標準的半寸,像鐵塔一樣杵在兩個人之間:“你想對我們衛總做什麼?”

跟著站過來的另一個是提著公文包,戴著眼鏡,頭髮用摩斯做了個斯文敗類的大背頭造型的律師。

其實如果不是涉及到私事,衛空青完全可以帶更多的人過來,他是大公司的總裁,又不是孤膽英雄,腦子抽了才會一個人對三個。

他倒不是打不過,只是守法公民辦事需要講究證據,帶兩個人,那不是因為需要人證麼,

通常能夠講道理的時候,他是不喜歡動手的。

律師斯斯文文的,說的話卻很是嚇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實按照《治安管理處罰辦法》,就算是餘父真的給了衛空青一拳,情節較輕的,也就是五日以下拘留,五百元以下罰款。

但那不是聽著不嚇人麼,反正這家人也不懂法,他當然要往最嚴重的方向說。

雖然餘父根本沒有打成功,還是被這個律師給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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