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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臭弟弟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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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光那種大學生,光憑一頂帽子可不行。”

陳思雨點頭:“阿姨您說的對,我原來錯了,大錯特錯了。”

孩子要下鄉吃苦了,還主動檢討自己,你還能責備她啥?

王芬芳掏了二毛糖票出來:“拿著吧,路上買糖吃。”

陳思雨特別感慨,因為這個年代的人實在太淳樸。

一啐了她三回的小尖果兒,兩滴眼淚王芬芳就原諒了,還給糖票?

陳思雨不是原身,沒有隨意拿別人東西的習慣,當然就不會要王芬芳的糖票。而因為方小海他爸在思想委員會,在改變成份後要還想留在城裡,就必須思想委員會同意,那陳思雨就必須狂刷王芬芳的好感,扭轉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印象。

擺手,她乖乖的說:“王嬸,再見。”

“這孩子,是因為要下鄉的緣故吧,突然就懂事兒了。”王芬芳唸叨說。

揹著行囊,陳思雨勾唇一笑:雖然開局即地獄,但是這個年代的人太淳樸了,她想洗白自己,應該並會太難。

……

原身的本家離此不遠,在墨水廠,有四站路。

大街上一輛輛的,全是東風大卡,人潮如織,歌聲震天,公交全部癱瘓。

第一次擁有雙腿的陳思雨倒也不必公交,也謝絕了一路腳踏車骨碌碌,想拍婆子的小混子們,天寬地廣大道通天,要體驗雙足而行的快樂!

她的生父名叫陳家祥。

在戰爭中,妻子因轟炸而死,他從戰火的廢墟中翻找到哇哇而啼的女兒,塞給馮慧後,重又返回了戰場,一直戰鬥到全面勝利,因為落下了殘疾,提早轉業,併到了墨水廠工作。

然後他再婚了,娶的是舊社會,一個大資本家的女兒。

而在再婚後,他把陳思雨接來一起住過,但原身習慣了大院生活,習慣了家裡就有廁所,嫌棄墨水廠的大院蹲坑,還討厭繼母,偶爾來住,來一回哭一回,最後索性就長呆養父家了。

雖然繼母對她很不錯,還時不時帶著弟弟上門看她,但陳思雨只收繼母帶來的糖果衣服雪花膏和點心,連聲阿姨都沒喊過,見面頂多翻個白眼。

陳家祥活著的時候還好,雖然因為妻子拖累,家庭成份差了點,但有工作有工資,生活也很寬裕,不過後來他病死了,繼母的日子就悲慘了。

其實思想委員會還沒有找過她,但那位繼母,軟弱不堪的富家小姐,才聽了點風聲就吞了大煙了,現在家裡就一個弟弟,據傳說是住在牛棚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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