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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心無愧,你要想從他身上搞點啥,頂多刮刮牆皮。”一大媽再說。
初時,陳思雨沒懂這段話,仔細一回味,懂了。
陳軒昂12歲,成孤兒了。
而他母親,是曾經聞名北城的,陳家典當行的大小姐。
有句話叫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大媽這是以為,她是來敲詐,勒索陳軒昂的。
特地向她表明,軒昂現在啥都沒有,一窮二白。
而在原書中,陳軒昂在被女主降伏後,就成她的大金主了。
原文中有一段,說將來某一天,女主要參加一場重要演出,還是獨唱,但偏偏她把配禮服的項璉不小心給弄丟了,急的差點要跳樓,就是陳軒昂給了她一條真正的紅寶石項璉,解了她的急。
而現在,他不但家門敞著,甚至還住進了鍋爐房,那東西呢,藏在哪兒。
才12歲的小男孩,這算空城計吧,他玩的可真漂亮。
不過別看他小,但他卻是家裡的戶主,要不被他認可,很難落戶在他家的戶口本上的。
陳思雨當然不貪圖弟弟的財產,可為了留在文工團,她必須落戶在他的戶口本上。
一個雖年齡還小,卻腹黑的小傢伙,這成功吊起了陳思雨的,好勝心!
作者有話說:
依然有30個紅包,所以,留言咩,咩咩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