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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這些負責命案的刑警大多對這個專業名詞不太瞭解,老李進一步解釋,“麥角酸二乙醯胺被稱為LSD,是最強烈、最速效的致幻劑,只要20微克就能讓人在半小時左右產生幻覺,幻覺持續時間高達8-12小時。而且LSD無色無味,可以新增在菸草裡面服用。”
“那位夜班保安沒有吸*毒史,但是抽菸。他體內殘餘的LSD已經是微乎其微,如果不是技術科的裝置足夠先進,差點就查不出來。如果再耽擱幾天,同樣也查不出來。”
顧謙非這幾年一直在追查毒販,所以對各種毒品也有所瞭解,於是接著老李的話頭往下說,進一步介紹LSD,“LSD作為最強致幻劑,能讓人產生愉悅的麻醉狀態,想象力變得豐富,在上世紀六十年代西方國家一度流行,深受西方文學家和藝術家的追捧。但是LSD的後遺症同樣嚴重,會對服用者的精神和肉體產生雙重傷害,很快就被各國嚴禁。”
確定大家都對LSD有足夠的瞭解之後,他說出了自己的結論。“這就很明顯了,一般人根本接觸不到LSD,更加不可能誤服,只能是兇手在進入碧水華庭地下車庫之前,給夜班保安遞了一支加入了LSD的香菸。等待對方進入幻覺狀態之後,引導對方,或者親自動手關閉了地下車庫的監控軟體。而夜班保安也因此喪失了當晚的記憶,無法準確描述是否有外來車輛進入。”
有確鑿的證據在,他的結論立刻被眾人認可。如此一來,第二個遇害女主播的一部分案情疑點便解釋得通了,只是對案件的偵破依然於事無補。
不過顧謙非讓老李去查夜班保安,肯定不會是無的放矢。如果僅僅是為了證明自己最初的判斷沒有錯誤,他有更多的辦法,並不需要勞煩老李多此一舉。
隨即,他丟擲了讓眾人精神為之一振的新主張,“LSD並不是主流毒品,能夠擁有並且使用LSD的,肯定不會是一般人。從LSD的出現,我們可以看得出兇手是個有涉毒背景的人,也許他本人有吸*毒史,也許他本身就是販毒涉案人員。”
“明白了,這樣一來,兇手的範圍進一步縮小了,富二代、年齡三十左右、鞋碼37、身高一米六五左右、體重約75千克、有涉毒背景。這恐怕需要三大隊的配合,看看他們是否掌握這方面的情報。當然,女主播案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市局估計很快就會成立專案組,我也會把這個情況向上級彙報的。”方嵐欣的語調有些低沉,就像她的情緒一般。
她的總結性發言裡頭,關於兇手的形象描述大部分是源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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