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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過。
林庭遇剛剛嫌熱,把袖口挽了起來,沒有了衣物遮擋,他的右手臂直接被那輛摩托車劃拉出一條非常長的血口子。
摩托車主人開著音響,醉心音樂,根本沒看到他,也沒想到發生了一場“血案”,擰緊油門就疾馳而去。
宋吟:“…………”
他在後面一五一十全看到了,又不好坐視不理,輕吸了口氣,走上前去:“伸手讓我看看。”
林庭遇擰眉,把手臂往後面遮了遮,“沒什麼好看的。”
也不是好面子,是真覺得無所謂,他以前被劃過更深更重的傷口,對比起那些,這個真無關緊要。
宋吟面無表情:“伸手。”
林庭遇抿起唇,和他對視了幾眼,乖乖伸出了手。
男生平時打球打得多,手臂的青筋分佈和肌肉線條都很利落,此時那道橫飛的血口便顯得格外猙獰。
宋吟拿出一包紙巾,抽出張紙,低著頭給他擦去口子上溢位來的血。
擦的時候難免有碰到面板,林庭遇直接就傻了。
盯著離他手臂特別近的一張臉,頭腦是昏的,脊背是僵的,手該怎麼放,腳該怎麼擺,全不知道了。
好軟。
真的好軟。
哪有人的手這麼軟的?
林庭遇直邦邦地伸著手,腦子糊成一團,也沒忘記做一個假設,假設現在拿塊麵糰讓他捏,他也會覺得宋吟的更軟。
他亂七八糟想著事,隨身攜帶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彼時宋吟已經擦好直起了身,把髒了的紙團扔進了附近的垃圾桶。
林庭遇短促地皺了下眉,用另一隻手點開接通,還沒開口,對面就傳出歡天喜地的一嗓子:“林哥!”
林庭遇嘖了聲,煩死了。
又是那個喜歡跟在他身後的跟屁蟲。
林庭遇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個好人,因為他爸就不是個好的,老無賴生小無賴,從根上就黑。
但這也不代表他喜歡和那些愛溜鬚拍馬的人交往,心中煩悶,正要讓人有屁快放,眼角餘光瞥見宋吟乾乾淨淨的小臉,話又吞了回去:“嗯,是我,什麼事?”
那邊的人呼吸頓了頓,顯然沒聽過他這麼心平氣和的回話,立馬頓悟他此刻心情不錯,樂滋滋道:“哥,你之前不是答應週末一起打球嗎?哥幾個都到體育館了,就差你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