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五十四章 法外加刑 (第3/4頁)

天才一秒記住【閃文書庫】地址:www.shanwen.tw

朱元璋轉過頭來,看著何夕說道:“何夕,這個案子該怎麼辦?”

何夕深吸一口氣,說道:“按法度來辦。”

朱元璋有些奇怪,說道:“按法度來辦?怎麼辦?”

何夕說道:“陛下,從吳元年就開始草擬大明律,而今已經三次改易,此律,上因唐宋之律,折衝當代之法。近乎萬全,可傳於後世。以為國國家重典。郭桓案,因律辦之即可。”

太子心中一動,立即明白了何夕的話,說道:“對。對。對。父皇,此刻按照大明律來辦,最合適不過了。”

大明律是朱元璋追求萬世法典的,雖然大明律在量刑上,比唐律,宋律要重一些。但是重的有限。至少,在沒有很多殘酷的刑罰。可以說,在朱元璋雖然制定了大明律,但是他辦大案,從來不用大明律。

而是法外加刑。

正因為如此,明初四大案,才分外殘酷。

如果都按大明律來辦,很多案件都不會是這個樣子。

所以,何夕一出口,太子就精準地把握住了何夕的意圖。覺得何夕這個辦法得好極了。即便是唐勝宗敲定郭桓案為謀反。只要按照大明律來辦,也可以免去很多人的死刑。

太子能看明白的事情,朱元璋如何看不明白。他沒有立即發作,而是問道:“你們都是這麼想的。”

何夕說道:“陛下聖明。臣以為大明律是陛下所立,當從大明律。”

朱元璋說道:“愚蠢,大明律乃是治世之法,不當用於亂世,亂世用重典。而且大明上下都是什麼人?太子,你不知道嗎?恃權妄為者有之,上矇蔽於朕,以朕之名,行枉法之事,有過歸於朕,有功者己為之。所作所為,皆為殺身之計,然至死不悟。天下官員,往往承襲故元之弊,臨政之時,袖手高坐,謀由吏出,天下有司,非罪即庸。即便是御史,也揚威脅眾,意在貪瀆。至於地方,更不可言。不才無籍之徒,一到到任,與吏員,潑皮之類,沆瀣一氣。唯務奸貪,不問民生。視朕命如尋常,以關防為無事。巧立名目,科斂於民。妄報災荒,克減賑濟。隱逸田賦,假公肥私。操作官司,草菅人命。等等,不勝列舉。”

“真以為,朕在九重不知民間疾苦?”

“這輩,貪財不怕死,斂權不畏朕。朕不重重處置,如何重塑天子之威。大明律不足以震懾此輩,非法外加刑不可。”

其實朱元璋剛剛開始的時候,僅僅是開國之初,萬事未定。當時重典治之。但是很快朱元璋就發現一個問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章繼續閱讀!若瀏覽器顯示沒有新章節了,請嘗試點選右上角↗️或右下角↘️的選單,退出閱讀模式即可,謝謝!

如遇章節錯誤,請點選報錯(無需登陸)

新書推薦

春遲早晴[先婚] 火影:我的寫輪眼能鑲嵌無限寶石 柳念慈 農家喜事:潑皮相公太撩人 萌妻來襲:老公,抱一抱 重回九零高考後 回檔人生-妻子的備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