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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不怪我?
明明是我害得他沒了媽媽。
我沒有接話,只是默默地聽著他說。
“李辭哥哥,媽媽的離開跟你沒關係。”鄭長生無奈地嘆了口氣,自己還在難過,還要來安慰我這個罪魁禍首。
“大概這就是命吧。”或許是經歷過太多次的生死,年僅十七歲的他看淡了生死,語氣裡帶著幾分釋然老成。
他的話在我心口劃下一條永遠不會長好的傷痕。
在十七歲之前我對命運嗤之以鼻,心想,老天讓我這麼悲慘又如何,初中語文書上不是寫了嗎,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
那時候的我成績名列前茅,班主任說我考上一本是絕對的,要是再攢攢勁,說不定還能考個985或者211。
一個鎮上,每年考上一本的屈指可數,更別說是算得上是名牌的大學。他這話簡直是讓我堅定了讀書改變命運的名言,讓我更勤奮,只要醒著,基本上都在學習。
然而高三下期,因為李國平欠下高利貸,追債的人追到家裡來,那段時間我哥帶著我東躲西藏,學校也不敢去。
那幾年鎮上的治安算不得好,班主任報警也無濟於事。
我本來想著以我現在的學習基礎,只要參加高考,再怎麼樣也有一個大學讀,是李國平把我關起來,揚言要賣了我抵債。
與高考失之交臂,我的人生也好像跌落進深淵。
我哥為了保護我帶著我離開,在逃跑被抓的路上,他死死護住我,自己被打成植物人。
當時發生了什麼我記不太清楚,只記得清醒後,頸側有一條血痕。經過幾年的時間,那傷痕已經淡到看不見。
問我現在信命嗎,我還是不相信的。以我的命格來說,我這輩子都不可能遇到傅晏禮。
“對不起。”我向他鞠躬。
鄭長生搖了搖頭:“我和爸爸都沒有怪你,我想媽媽也不會怪你。生死有命,富貴在天,天意如此吧。”
走到墓園門口,鄭叔上了計程車,我說自己等會兒回去,你們先走。
他們沒有強求我。
車子離開我的視線,我往回走,找到張姨的墓地。
墓碑上的照片為黑白色,女人微微笑著,慈祥又美麗。
我放下傘,仰起頭,雨滴落在我的額頭和臉頰,好像張姨在溫柔地撫摸我一樣。
“張姨,謝謝你。”我第一次在她身上體驗到有母親會是什麼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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