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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也正名乎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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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防用以自娱?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我们中国人素来是倾向于美的糜费的。

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许我们以为一个读者看到我们最新的化名的时候,会说:"哦,公羊浣,他发表他的处女作的时候用的是臧孙虫带虫东的名字,在×××杂志投稿的时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莲,樱渊也是他,有人说断黛也是他。在××报上他叫东方髦只,编妇女刊物的时候他暂时女性化起来,改名蔺烟婵,又名女S*。"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记这一切,尚且是希望过奢,何况是个文人?

一个人,做他自己份内的事,得到他份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谁也没有权利可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与我同名的人有两个之多,也并没有人觉得我们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从来没有读过白字;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字每觉异常吃力,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了个蝴蝶结,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分的信任,是我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了。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我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的时候,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我父亲一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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