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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半天,陸歡歌才找到譚諾曉說的奶茶店,譚諾曉說接譚池回來沿途看到的,怎麼她就覺得這麼難找,顧青遠在肯定要說了,在北京都待了這麼多年,還不熟悉周圍環境,路痴的表現。
譚諾曉已經在她之前到達,剛坐下,譚諾曉就拿著一張集杯卡,到前臺點奶茶去了。
喝奶茶喜歡在集杯卡上蓋章,這麼多年,習慣還沒變,蓋滿十個印章贈送一杯,陸歡歌想著,感觸很大。
她端著兩杯奶茶過來:“喏,給你。”
這場景,多像以前啊,只是兩人互換了一下,那個時候,總是譚諾曉在那裡霸佔為數不多的位置,她去買奶茶。
陸歡歌輕吸一口,放下,譚諾曉還吸得歡,她的模樣,讓陸歡歌錯覺面前的譚諾曉還是二十歲不到暢快的姑娘。
譚諾曉只比自己大上兩個多月,已經是一個六歲孩子的媽媽,時間,過得真快。
“怎麼不喝,不好喝?”譚諾曉大口一吸,疑惑,“我覺得味道不錯,池池也覺得好喝呢,換做以前,你喝奶茶總比我喝得快。”
現在兩個人坐在一起,只能話當年,各自有了生活之後,以前只能用來懷念。
她曾經是個吃貨,顧青遠口中的好吃鬼,肖雲安口中的會吃是福。當初的她不在意形象,想吃多少吃多少,從不會為了保持身材委屈自己的嘴。
譚諾曉不一樣,愛美,模樣也生得漂亮,何況天天和她在一起,又難免遇見總圍繞在她身邊的男生顧青遠。
換做誰都是一樣,情竇初開的年紀,在自己暗戀的男生面前,總想展現出最好的精神面貌,無論是成績還是外表蹂。
所以,她總是比譚諾曉喝得快,有的時候看見譚諾曉還有半杯沒有喝完,搶過來喝。
有一次被顧青遠撞見,他說這東西少喝一些,喝多了對身體不好,每個月都能瞧見她們喝好多杯,尤其是說她,哪有從別人手上搶東西喝的,沒個樣。她會回擊說這叫感情好,難道他就沒有和肖雲安吃過一樣東西,上次還瞧見他們吃一個包子呢。
顧青遠的臉不曉得是漲紅的還是氣紅的,譚諾曉拉了拉她,示意別說了。
現在仔細回想起來,譚諾曉矜持與極度的脾氣,只會在顧青遠面前。
矜持的時候,是她和顧青遠爭吵的時候,譚諾曉總是讓她不要說,當時自然不會想那麼多,只認為譚諾曉是為她好,不要住一個小區的兩人發生矛盾。而極度脾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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