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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它可以戰勝所有強大的勢力。故事的結尾催人淚下,已經衰老的吉姆佩爾說:“當死神來臨時,我會高高興興地去。不管那裡會是什麼地方,都會是真實的,沒有紛擾,沒有嘲笑,沒有欺詐。讚美上帝:在那裡,即使是吉姆佩爾,也不會受騙。”此刻的辛格似乎獲得了神的目光,他看到了,也告訴我們:有時候最軟弱的也會是最強大的。就像《馬太福音》第十八章所講述的故事:門徒問耶穌:“天國裡誰是最大的?”耶穌叫來了一個小孩,告訴門徒:“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
據我所知,魯迅和博爾赫斯是我們文學裡思維清晰和思維敏捷的象徵,前者猶如山脈隆出地表,後者則像是河流陷入了進去,這兩個人都指出了思維的一目瞭然,同時也展示了思維存在的兩種不同方式。一個是文學裡令人戰慄的白晝,另一個是文學裡使人不安的夜晚;前者是戰士,後者是夢想家。這裡選擇的《孔乙己》和《南方》,都是敘述上惜墨如金的典範,都是文學中精瘦如骨的形象。在《孔乙己》裡,魯迅省略了孔乙己最初幾次來到酒店的描述,當孔乙己的腿被打斷後,魯迅才開始寫他是如何走來的。這是一個偉大作家的責任,當孔乙己雙腿健全時,可以忽視他來到的方式,然而當他腿斷了,就不能迴避。於是,我們讀到了文學敘述中的絕唱。“忽然間聽得一個聲音,‘溫一碗酒’。這聲音雖然極低,卻很耳熟。看時又全沒有人。站起來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櫃檯下對了門檻坐著。”先是聲音傳來,然後才見著人,這樣的敘述已經不同凡響,當“我溫了酒,端出去,放在門檻上”,孔乙己摸出四文大錢後,令人戰慄的描述出現了,魯迅只用了短短一句話,“見他滿手是泥,原來他是用這手走來的”。
這就是我為什麼熱愛魯迅的理由,他的敘述在抵達現實時是如此的迅猛,就像子彈穿越了身體,而不是留在了身體裡。與作為戰士的魯迅不同,作為夢想家的博爾赫斯似乎深陷於不可知的浪漫之中,他那簡潔明快的敘述裡,其實瀰漫著理性的茫然,而且他時常熱衷於這樣的迷茫,因此他筆下的人物常常是頭腦清楚,可是命運模糊。當他讓虛弱不堪的胡安·達爾曼撿起匕首去迎接決鬥,也就是迎接不可逆轉的死亡時,理性的迷茫使博爾赫斯獲得了現實的寬廣,他用他一貫的方式寫道:“如果說,達爾曼沒有了希望,那麼,他也沒有了恐懼。”
魯迅的孔乙己彷彿是記憶凝聚之後來到了現實之中,而《南方》中的胡安·達爾曼則是一個努力返回記憶的人。敘述方向的不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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