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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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模型拿回教室後,因為過度炫耀的關係,很快就被打小報告的陷害,一狀告進訓導處。

事情敗露,訓導處一通電話打回家裡,讓我被爸打得奇慘,媽也一直哭,對我很失望。家裡連續好幾天的低氣壓,彷佛這個世界正式宣佈我成為誤入歧途的黑社會似的。

而媽,雖對我失望,但更不放心,超擔憂我會走上歧途的,將來想要見我一面,不是得翻報紙,就是要去監獄掛號。

雖然現在想起來,那些哈棒風格的荒唐,不過是成為一個唬爛派小說家所作的準備。

回到媽。

媽怕我又不好好午休出學校亂搞,於是每天“中午”不厭其煩地牽腳踏車到校門口,將我拎回家吃午飯。

在那個年紀,每天中午被媽這樣一路盯回家,實在蠻丟臉的。那一群打打殺殺的同儕也就算了,在喜歡的女孩小咪面前,真的大失男子漢風範。

至少有好幾個月,我都在媽的“陪伴”下被押送回家,然後在很靜默的氣氛下吃掉午餐,別人在午間靜息,我在家中懺悔為什麼要在爛同學面前炫耀我的神偷學絕技(不是懺悔偷東西),導致我現在被關在家裡,而不是在外面跟別人打架。

午休完了,媽便叫更靜默的爸騎機車送我回學校。

那段慘淡歲月裡,爸常用種種比喻告訴我人類為什麼不能誤入歧途,例如“小時候偷牽雞,長大就偷牽牛。”我當時就在想,如果翻譯成“小時候偷聖鬥士,長大偷法櫃、偷聖盃、偷亞特藍提斯寶藏”,也是觸類旁通的小故事大道理。

一想到再過十幾年,我就會成為比擬印第安納瓊斯的大盜,我就好爽。

又例如亞哥花園看見工人在修剪小樹,爸就會說:“你看那棵樹,如果小時候不這樣修剪,長大後就會亂七八糟。”那時我腦袋裡想的是,老子所說的“有用跟無用論”,大意是,有用的樹下場很慘,就算被砍下來做成最好的神桌,也不再是棵活蹦蹦的樹。

也就是說,樹還是亂七八糟地長,歪七扭八盤根錯節,木匠看不上眼,才有以一棵樹的從容姿態繼續與天地同壽,比起供奉在廟堂裡呆呆的神桌,爛樹只會更快樂啊。

所以說人啊,還是破爛一點的好,免得一不小心太過出類拔萃,最後竟然功成名就人人景仰,成為一個有用的人……那豈不就完蛋了?!

所以我一直到國中一年級後,第三隻手的壞毛病才真正改掉。至於無法走上世界級鬼膽神偷的理由,就是另一個浪漫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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