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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起來什麼了?”
陳秀蘭扭頭看著他詢問道。
“我想起來那個地方有羊肚菌了。”林恆意識到自己失態,連忙找了一個藉口。
“那就趕快上坡去找,不要被其他採了,八九毛錢一斤呢。”陳秀蘭點點頭道,凡是能賣錢的東西,都是捨不得自己吃的。
但其實林恆想起來的是一條狗,他記得就是最近五月份,也就是下個月,有人在鎮上學校後面撿了一條兩個月大的狼狗幼崽。
那狗長大之後靈性十足,似乎能聽懂人言一樣,給鎮上的一個姓李的趕山人賺了很多錢,找松露,抓狐狸、紫貂、兔子、野豬等各種獵物。
把那人開心的每次趕集逢人就說,可惜後來狗老了,就被那傢伙無情的賣給了狗販子。
幸虧重生之後記憶力變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這麼一個小事。
林恆決定去截胡這頭聰慧的大狼狗,然後再買一把氣槍或者弓箭,趕山打獵賺第一桶金。
他上輩子後來閒得無聊,參加了弓箭俱樂部練習箭術,氣槍也會用。
八幾年不禁槍不禁獵,趕山是發財的好路子。
腦子裡想起來的發財路子很多,哪塊地後來會拆遷,哪裡未來會修建高速公路,能發財,什麼物品未來會漲價,都記得起來。
但問題是沒錢,沒有第一桶金,知道這些東西也沒用。
除非是願意倒賣貨物,這兩年跨省倒賣貨物也很賺錢,但是林恆不願意,不想離開家人。
所以還是決定上山打獵,然後走養殖這條路,既能致富,也不用和家人分開,等有了錢之後,再慢慢做大生意,也不著急。
他重生有著這個時代所不具備的寬闊視野,慢慢來,不用急於求成,老婆孩子比家人更重要。
“走吧,上山,你剛剛說那裡有羊肚菌?”
陳秀蘭拿了一個竹編的小揹簍給林恆,從他懷裡接過孩子,一雙明媚的大眼睛看著他。
看林恆沒動,她又推了推:“你發啥楞呢?”
林恆回過神來,看著老婆微微一笑:“沒啥,就是發現你越看越好看。”
老婆陳秀蘭五官端正,眉目清秀,說不上絕美,但絕對可以稱得上漂亮。
第一眼看去可能覺得一般般,但是越看越耐看,越好看。
想到自己前世居然一點也不珍惜,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陳秀蘭被說的不好意思,扭過了頭走了:“老說些不正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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