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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妹妹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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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話的湊了過去,問道:“你真的是神正珉的妹妹?”

“同父異母。他是正妻嫡子,我是妾室庶女。”

神正珏眼神略黯淡,繼而抿著嘴唇,眼角流下淚水,淚水出了眼眶,便化作冰晶落地,落地後瞬間融化、汽化、消失。

葉豐見她楚楚可憐,也是忍了忍才忍住安慰她的衝動,只淡淡的道:“嫡庶之爭,沒必要要命吧?”

神正珏幽幽地道:“越大的家族,越少見什麼嫡庶之爭。生而為庶,便沒有資格去爭了。且我只是個沒有辦法修行的病體,便是有心,也無力。”

“那你為何想要他的命?你總得給我個令我信服的理由吧?”

神正珏悲慼的道:“他殺了我的親生母親。”

“哈?”

這是很悲劇的事情,但殺死妹妹的親生母親,這太扯了,葉豐根本不信。

葉豐在魁家住過幾天,多少知道點規矩,就算神正珉是嫡子,他見到神正珏的母親也該叫聲“姨娘”。

就算不叫姨娘,不尊重,甚至蔑視,也不至於殺掉吧?

畢竟那是他父親的女人,不看僧面看佛面,總得給老爹留點臉面吧?

身為人子,就算神正珉不當人,起碼也該當好兒子吧?

話說,人都不當了,還要他當個好兒子,是不是有點強人所難了?

“十年前,”神正珏幽幽開口,講述其母被殺過程,“他怒氣衝衝的回家,我母親迎面遇上,與他打了招呼,他便一掌拍死了我的母親。”

就這樣?就這樣!

沒有那麼多的恩怨情仇、百轉千回、蕩氣迴腸,事情的起因、經過和結果就是那麼的簡單。

這也是葉豐從不敢詢問鶯歌死因的原因。

荒唐嗎?荒唐!

隨意嗎?隨意!

可這就是現實。

鶯歌在魁家是財物而不是人,她的價值取決於主人喜愛她的程度,也就是說,她甚至不如魁哥的戰馬、魁嫂的鸚鵡值錢。

殺戰馬、殺鸚鵡,甚至也比殺鶯歌的罪更大。

神正珏的母親是妾室,妾室的地位確實比侍女稍微高點,但也有限。

可神正珉畢竟是晚輩,他殺了父親的妾室,便是死罪可免,只怕活罪也是難逃。

葉豐是這麼想的,可結果卻令他大跌眼鏡。

關於神正珉受到的懲罰,神正珏是這麼說的。

“父親說,是我娘衝撞他導致誤殺,便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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