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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風颯爽,野鹿膘肥,山澗清流中,鯽魚鮮美。
宋傑帶著一隊人在博山之中用火槍狩獵,這也是他第一次和眾人秋獵,大夥兒路過一處潛潭,見裡面鯽魚長得都有一尺長,三毛便下水捉了幾條,用木棍串起來炙烤。
李元和朱來一人扛著一頭野鹿,另有兩人抬著頭野豬,其餘人都有收穫,此時正好歇腳,遂把獵物置於地上。
有人見三毛捉魚有趣,也學著他脫掉鞋子,下水摸魚,李家村的後生不會捉魚,有人一不小心摔倒在潭中,引得眾人哈哈大笑。
宋傑見此情景覺得好不愜意,彷彿又回到前世在農村生活的年代,一群夥伴一起打獵,一起下河摸魚,無憂無慮。
忽然潭邊的灌木叢中響起窸窸窣窣的聲音,引起了李元的注意,只見他拿起火槍,熟練的從身上的挎包中取出一截麻紙,撕開後,把定量裝好的火藥倒進槍管,再塞進鉛子和麻紙,用竹身鐵頭的捅條把它們壓實,引信插入傳火孔中,一套動作下來大約三四十秒便完成。
宋傑為了方便火槍手,專門改良了一下當時流行的麻布挎包,做成兩層,外面一層豎排著三格,一大兩小,大格裝麻紙包裹的約五錢重的定裝火藥數十個,兩個小格子分別裝鉛子和引信若干,不用時可用釦子扣上,咋一看有些像後世的軍用挎包。
裡面還有一層,可用來裝些乾糧,宋傑本來設計了揹包,不過眾人還不太習慣,大部分人選擇用挎包,而且這種挎包還能改良成腰包,符合宋金時期人們的習慣。
那片處灌木高有一米左右,頗為茂密,一直延伸到山間樹林中,其餘幾人也發現了異動,有人和李元一樣裝火藥,有人拿起長槍,跟著李元躡手躡腳的靠近剛才異動之處。
眾人估摸著裡面應該有大貨才會如此。
不過當眾人靠近時,卻再沒有一點動靜,似乎灌木叢中的獵物有所警覺,李元對拿著長槍的虎子打了個手勢,意思是讓他先用長槍把獵物趕出來,待它現身後再用火槍解決,現在可是有好幾把火槍都準備好了,無論是野豬還是老虎、豹子都不怕它跑了。
虎子會意,拿起長槍往裡面一陣攪動。
“哎喲!”
裡面響起一個人的叫聲。
“什麼人?出來!”李元先是一愣,隨即大喝一聲,端起了火槍對著聲音傳來的地方,火摺子的蓋子揭開,隨時準備吹燃點火。
“各位官人莫動手,我只是路過的樵夫。”一個男子,穿著粗布青窄襯衫,有些破爛,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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