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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領心情好,就會賞你幾個紅果吃,勇士們心情好也會賞賜你果子,但一般情況下,部落的子民每日都只有固定的果子。
作用這片森林的巨大部落,坐擁無數紅果的紅果部落,子民們的生活一直都是如此。
除非你為部落,哦不對,除非你為首領做出巨大貢獻,讓你成為勇士,你才能脫離最底層的苦海,擁有吃不完的紅果。
否則,哪怕樹上果子掉落,哪怕果子腐爛,你若是偷吃哪怕是一口,都會被活生生打死!
而成為勇士的最基本條件,就是獵殺三隻兔子,或者一匹狼,等一些百獸給首領。
這就是紅果部落自建立起來,就留存至今的規則。
部落的一切都是首領的!
除非成為勇士,否則就是奴隸!
而作為最底層的部落人類,在首領烤兔肉的時候,千萬不能盯著兔肉多看一眼,否則就會被首領挖去眼珠子,更甚者會被殺死,頭顱獻祭給父神,軀體則賞賜給勇士們當做食物烤著吃。
所謂部落,跟隊伍時代沒有任何區別,只不過由隊長統治隊伍一切,變成了幾大首領統治部落的一切而已,甚至統治力度更強!
唯一的改變,大概就是統治者不再是由至人擔任,沒有血脈之分,大家可以互相結親,一定程度上不再天生尊貴,算是這些年部落唯一的突破。
阿布納取下兔肉,緩緩將兔肉放在嘴裡咀嚼,良久才吞進肚子裡,他享受著周圍族人尊敬而懼怕的眼神,內心舒緩無比。
夜色降臨,火塘裡的火焰燃燒,庇護紅果部落不被黑夜裡殘餘的部分怪物襲擊,它是那麼的炙熱,那麼的明亮,簡直是世間最完美的物品。
“火焰可真的美麗啊。”阿布納感慨道。
“用火焰烤肉,肉的滋味也是那麼的讓人沉迷。”
“對,也不知道那個什麼天陳部落,是怎麼發現的火種!”有個勇士接話道。
“呵呵,前些年,他們想用火焰,就讓我們加入他們部落,成為他們的子民,簡直可笑。”
“的確搞笑,若是他們敢不給我們火焰,我們就去搶他們的,搶其他弱小部落的,我們不可能加入其他部落,不可能成為其他部落的奴隸!”
周圍傳來部落勇士們的嘲諷:“這個天陳部落簡直不知好歹,要組成什麼國家,那也是他們加入我們紅果部落,成為我們的子民,憑什麼我們成為他們的子民?”
“就因為這火焰,就想讓我們放棄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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