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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長出來的分枝,盤根錯節,撐起沉甸甸的遮天蔽日的一片樹蔭。樹蔭將所有子孫都籠罩在下面,給予他們福澤,給予他們保護,也給予他們不容違背的規則。
竹林鄉與世隔絕,卻絕非世外桃源。
窮——
這是沈黛對於這個地方唯一的印象。
但正是因為竹林鄉足夠偏僻,欲界之內,近乎無人在乎這個小地方,沈夫人才帶著他來到此地定居。
沈黛生來不詳,死了十二年,被埋在樹根下十二年,卻在一個月夜甦醒,拼盡全力破土,人不人鬼不鬼爬了出來。他這個樣子嚇壞了前來祭拜的沈夫人。但沈夫人只是愣了那麼一霎,就撲過來把他抱在懷裡。
“黛黛——”
“黛黛——”
沈夫人一次次呼喊這個陌生的名字。
沈黛討厭這個名字,像個沒有多少力氣任人擺佈的女孩兒名字。半年後,他給自己想了個字,叫遠山。從此,在他人面前,只稱自己為沈遠山。
當沈夫人意識到自己的孩子可能並不是活人,世上之人絕對不會允許這樣一個怪物活著,她就下定決心拋下鄢陵的一切,帶孩子躲藏起來。她攢的一箱子金珠被留在了夫家房子的床底下,她不敢回去取。她隨身只帶了一顆金珠出來,藏在褻衣內。他們像被風吹落水中的柳絮,沒入至深至廣之江海,隨波逐流,到處流浪。
一顆金珠——
這是沈夫人唯一的財產。
沈黛剛從土裡爬出來的時候,人身上的二百零六根骨頭一根不少,卻沒有幾兩肉,他像是屠夫砧板上被剔了骨的小羊,森森白骨上結著血晶花一般的小爛肉,其狀恐怖,其味道也令人嘔吐。
沈夫人卻不怕,抽去脖子上的絲帶,解下身上的風帽,把沈黛捲起來,抱在懷裡,義無反顧地趕路。在一段時間裡,沈黛是藏在脂粉香的風帽下,在母親的臂圈裡,認識了這個人情冷暖的世界。
沈黛看不出顏色,沒有痛感,也沒有味覺和嗅覺,唯有一雙小手把在沈夫人纖細的手臂上,指腹能感到那輕輕的壓力和回彈。他知道,那便是他所擁有的一切——母親,還有她懷裡的一小顆金珠。
沈黛以異於常人的速度長大,短短十二日,就長成大孩子的身量,也漸漸掛上肉。沈夫人不再懼怕旁人打量他的孩子。有時候,她甚至會把風帽拉下來,讓沈黛透透氣。
婦人家見識淺。某一日,沈夫人在路上見了個舉幡的道士在路邊吆喝,就從衣襟裡掏出才乞討來的幾個銅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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