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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湯米嗎?”
“他的名字是湯米?”
“應該是吧。湯米也好,傑克也好,小屁孩的名字有什麼重要的嗎?”
瓊斯漫不經心地說,好像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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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孤兒,我從鄉下花了兩磅把他帶回來,打算讓他做些雜活。我以為撿了個便宜,結果發現自己被騙了。”
“被騙了?”
“花了兩磅買來的孩子,什麼都不會做,這難道不是騙局嗎?身體虛弱,頭腦愚笨,連打掃衛生都做不好,只會吃白飯。不過,他嗓門很大,可以讓他去拉皮條,這才像個幹活的人。”
他自豪地說著,好像自己教了孩子多麼了不起的技能。然後他臉色一沉,提高了聲音。
“可是,我費盡心思把他培養成一個人,結果他兩週前就忘恩負義地逃跑了!還偷了我的懷錶!”
“原來如此。就這樣?”
“還有什麼好說的?”
瓊斯真的好像不明白菲勒蒙的意思。
菲勒蒙明明是問關於孩子的,但關於那個名叫湯米的男孩,菲勒蒙卻一無所獲。菲勒蒙只知道他曾經在妓院裡拉皮條。
“不,夠了。謝謝你的故事。我可以去問問其他人嗎?”
“如果您想問,就儘管問吧。老先生,您這樣的人,為什麼要關心那種不成器的傢伙,我真不明白。”
菲勒蒙從座位上站起來,走出房間。
下午的妓院還沒有開始營業,所以很冷清。牆壁上瀰漫著鴉片和菸草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散發出一股獨特的惡臭,聞久了,即使不抽菸,也會產生幻覺。
菲勒蒙挨個詢問,後來引起了注意,一些無聊的妓女圍了過來,七嘴八舌地說:
“湯米?好像是有個打掃衛生的孩子。”
“難道不是被偷孩子的人抓走了嗎?”
“我記得。老鴇對那個孩子很兇。所以,如果他不是傻子,肯定會逃跑的。”
“那個孩子很愛偷東西。什麼東西都往口袋裡塞。”
雖然比瓊斯說的要好,但並沒有什麼有用的資訊。大多數回答都只是對孤兒的普遍偏見,至於是否屬實,也無從得知。
與菲勒蒙的預期相反,菲勒蒙從妓院裡出來時一無所獲。
即使再不甘心,也該回家了,因為太陽快落山了。就在這時,妓院裡出來的人攔住了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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