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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和圍觀看客,都對他望而生畏,自動退開兩米遠。
至於唐蘊,則問小護士要了個口罩戴上了。
李才俊對自己的問題渾然不知,還在固執地發表見解:“我爸雖然有心臟病,但平時都是按時吃藥,這幾年身體一直很好,還能下地幹活,好多年都沒有發過病了!全都是車禍鬧的!把他好好的身體都給弄垮了!”
他的身型很小,嗓門倒是很大,把住院部走廊裡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過來。
一個嚴肅的聲音從人堆裡擠進來,讓李才俊出去,不要打擾其他病人休息。
這聲音耳熟,即使戴著口罩,唐蘊也知道是沈記恩。
“再不出去我叫保安了!”
李才俊仗著有狐朋狗友撐腰,一臉無所謂的樣子。
唐蘊看了醫生打出來的死亡證明書,上面的死因寫著:急性心肌梗塞。潛在原因:糖尿病、高血壓。
他稍微鬆了一口氣,拍了張照片,發給江峋:【死於心肌梗塞,許董盤一盤興許還能活。】
在刑法理論中,有個說法叫介入因素,像許峰撞車到李有為死亡的過程中間,就出現了新的介入因素——患者心臟病發作。
雖然在一部分人眼中,李有為的死是車禍導致的,沒有車禍就不會住院,不住院就不會發病,但在法律上,如果出現了新的介入因素,應當區分這個介入因素是否獨立導致死亡結果的發生。
許峰找了表弟頂包之後,又把李有為送進醫院,之後再沒有對李有為實施傷害,並且其家人極力挽救傷者的生命,李有為也清醒了過來。
所以基本上可以認定:心臟病發作是可以獨立導致死亡結果的發生的。
但光是唐蘊知道這些沒有用,家屬可聽不得什麼介入因素。
二兒子李宏量十分贊同文盲弟弟的觀點,找唐蘊討說法,中心思想就四個字:賠錢!坐牢!
許董事長人還在看守所,唐蘊一時間沒辦法聯絡上他,便找了個安靜地方,給許夫人打電話。
許夫人原本還在睡覺,一聽李有為死了,嚇蒙了,磕磕絆絆地問:“那接下來怎麼辦啊?我老公就要坐牢了嗎?”
“也不一定,”唐蘊把情況和許夫人簡單交代了一下,“死亡證明上寫著是急性心肌梗塞,理論上和車禍沒什麼關聯,但許董被認定是無證駕駛,於情於理,賠償責任還是要承擔一些的,我的建議是,儘量和家屬和解,不要去硬碰硬了,萬一他們在上訴,找其他人來調查,很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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