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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1章 作家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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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他爸,你看看,是不是這麼個小說。”

張全順點頭:“是譚張寫的。”

張譚正好跟著解釋:“譚張是我的筆名,就是把張譚倒過來寫。”

譚明霞追問:“筆名是什麼?”

“筆名就是用來發表作品的名字,作家發表作品一般不用真名。”

“為什麼不用真名。”譚明霞不明所以。

張譚就詳細解釋了一下。

明清時期,小說作品被人輕視,認為不登大雅之堂。有些寫小說的作者,顧及自己的名聲,就使用筆名。譬如長篇鉅著《金瓶梅》的作者蘭陵笑笑生,就是筆名。到了五四運動之後,階級鬥爭日趨激烈,政治環境異常險惡,使用筆名就更加廣泛了。

漸漸地,筆名就成為中國作家的習慣。

當然,老外也有用筆名的,譬如馬克·吐溫就是筆名。

“原來是這樣,寫小說還要筆名。”

在張譚把雜誌、匯款單等東西拿出來後,有圖有真相,證據確鑿,譚明霞終於相信了,自己的兒子,成了一名作家。

作家,文化人。

張譚在母親的眼中,身份一下子就抬高了十幾個臺階。

以前是不懂事的混犢子,現在是文質彬彬、一肚子墨水的作家。

“我兒子是作家,好,好!孩子他爸,今晚準你跟揚揚喝幾瓶啤酒。”

兒子有出息了,譚明霞比誰都高興,整的一頓晚飯跟過節似的。以前她是禁止張全順抽菸喝酒,張譚更是想都不能想,現在雖然煙還是不準抽,但啤酒,卻准許張譚喝了,儼然把張譚當做大人對待了。

農民的樸素想法裡,能掙錢就是大人了。

“揚揚,你快點吃,吃過了去爺爺、叔伯家裡轉轉,把那個什麼上古傳奇,拿給他們看看。你不是還給爺爺買了禮品嗎,一起送過去。”

張譚有些哭笑不得:“媽,不至於吧,就是寫個小說而已,沒必要弄得家喻戶曉。”

“那怎麼行,你小說都印書上了,得讓他們知道。省得他們整天以為我們家揚揚也和他們家小孩一樣,沒出息呢。我譚明霞的兒子,就是比別人家的兒子優秀。”

看著滿臉激動的母親,張譚好笑之餘,又充滿了愧疚。

上輩子,或許自己從未讓父母這麼驕傲過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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