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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一生中,有許多次被人叫做叛徒。第一次是在我十二歲零三個月那年,住在耶路撒冷城邊的時候。那是在暑假,還有不到一年英國人就會離開這片土地,以色列國就會在戰爭中誕生。
一天早晨,這些黑體字赫然出現在我們家的牆上,就在廚房的窗下:“普羅菲是卑鄙的叛徒。”“卑鄙”一詞提出了一個令我如今坐下來寫這個故事時仍覺得意猶未盡的問題:叛徒能否不卑鄙?如果不能,為什麼奇塔·萊茲尼克(我認得他的筆跡)會勞神地加上“卑鄙”二字?如果能,在什麼情況下叛變不是卑鄙的?
我長這麼高的時候就有了“普羅菲”的綽號。普羅菲是教授的縮寫,他們這麼叫我是因為我沉迷於觀察詞語。(我仍然熱愛詞語:將其採集、排列、打亂順序、倒置、組合到一起。就像愛錢的人倒騰錢幣和鈔票,愛紙牌的人擺弄紙牌。)
那天早晨六點半,爸爸出去拿報紙時看到了廚房窗下的字跡。吃早飯時,爸爸把莓子醬塗在一片黑麵包上,冷不丁地把刀子插進果醬罐,都快把刀把兒插進去了。他不緊不慢地說:
“好極了。天大的驚喜。閣下有何功德,讓我們如此榮幸?”
媽媽說:
“一大早就別奚落他了。別的孩子奚落他,就夠他受的了。”
爸爸和那時我們住區的多數男子一樣,身穿卡其布服裝。他的手勢,還有聲音,無疑表明他這個人一貫正確。他抄罐子底兒挖出一大塊黏乎乎的莓子醬,往兩片面包上各抹一半,說:
“實際上,如今大家把‘叛徒’一詞用得太濫了。但誰是叛徒呢?確實。一個沒有廉恥的人。一個偷偷地、為了某種值得懷疑的好處、暗地裡幫助敵人,做有損自己民族的事或傷害家人和朋友的人。他比殺人犯還要卑鄙。請把你的雞蛋吃光。我在報紙上看到,在亞洲,人們正因饑饉而死。”
媽媽把我的盤子拉到她跟前,吃光了我的雞蛋和剩下的麵包和果醬,不是因為餓,而是為了平安無事。她說:
“一個會愛的人不是叛徒。”
媽媽說這些話,既非衝我,也非衝爸爸。根據她眼睛看去的方向判斷,她正在衝粘在冰箱上方廚房牆上的蝸牛說話,沒有特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