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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繪它的形貌的獨特作品,摒除於我國文學之外,這是既錯誤又可惜的,就好像指責俄國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其小說《卡拉馬佐夫兄弟》中“審判長”這一段,是剽竊自那一篇微薄的論文——這種說法雖然令人難堪,但是在某些東方背景的出版物如《儀式的源泉》或《偉大的東方》中,的確曾被人提及。許多人吵鬧不休地討論究竟西方從東方偷了些什麼,或是東方從西方偷了什麼,關於這一類主題,總會讓我再度興起一個想法:如果這個我們稱之為世界的夢之國境是一棟房子的話,那我們則像個夢遊者,迷失在其中。各式各樣的文學作品就像是不同的時鐘,掛在屋子裡各個房間的牆壁上。茫然迷失的我們,盼望能憑藉時鐘來定出自己的所在。現在來看看:
1.如果要說在夢境之屋的房間裡,某一個滴答作響的時鐘是正確的,而另一個是錯誤的,這麼說很愚蠢。
2.如果要說房間裡的一個時鐘比另一個快了五個小時,這麼說也很愚蠢。因為,依循同樣的邏輯,也可以說前面的時鐘比後面那個慢了七個小時。
3.如果因為其中一個鐘指了九點三十五分,經過一段時間後,另一個鐘也指到九點三十五分,最後得出結論說其中一個鐘在模仿另一個鐘,這種說法更是愚蠢至極。
伊本·阿拉比這位寫了兩百多本神秘書籍的作家,在科爾多瓦參加阿威羅伊葬禮的前一年,於摩洛哥寫下了一本書,靈感起源於一個故事(夢境),內容是穆罕默德被帶到耶路撒冷後,如何踩著一座梯子(阿拉伯文稱為“米拉區”)登上天,從那裡,他很仔細地看了一眼天堂和地獄,就像前面提到的《夜行》篇所敘述的。現在,讓我們仔細評判伊本·阿拉比的描述:在他的引領下巡行七重天、他的所見所聞、他與眾先知們聚談的內容。再考慮到當年他寫作這本書時,年屆三十三歲(1198年)。若是從這幾點就得出結論,說他書中的做夢女孩妮贊是“真的”,而但丁筆下的貝阿特麗採是“假的”;或者伊本·阿拉比是“對的”,而但丁是“錯的”;或者《夜行》篇是“正確的”,而《神曲》是“不正確的”。這樣的說法,正是我所謂第一種愚昧的一個例子。
安達盧西亞的哲人伊本·圖飛爾在11世紀時,寫了《自修的哲人》一書,內容講述一個孩童被遺棄在一座荒島,他在島上住了好幾年,慢慢地學會尊崇自然、景仰那哺育他的母鹿、海洋、死亡、天空以及“神聖真理”。如果把這本書和丹尼爾·笛福的《魯賓遜漂流記》相比,然後說前者“早了”後者六百年,或者說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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