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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將軍的邀請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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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報投稿評論員文章,題目就叫《少年英雄戰巫妖!我身邊的傳奇!》。”

“有,有這麼誇張嗎?”

“那邊的人說:幹掉巫妖的情況出現過好幾次,但俘虜巫妖,還真是有點罕見。況且我們又是幾個還在考試中的學徒。所以說,適當的宣傳也是必須的。”

“這哪裡是‘適當’的宣傳啊,分明就是把我們當成典型了。完了完了,出頭的椽子爛啊……”

“可那有什麼辦法?那裡隨便來一個人就比我大多了,他們想幹什麼,我怎麼阻止得了啊?”

“……唉,算了。事情已然這樣了,現在,你就先安下心,暫時好好享受一下英雄的感覺吧。”

賽希琉撅著嘴巴,低聲地嘟囔著:“可是,俘虜巫妖是萊恩哈特大人的功勞,我們算個哪門子的英雄……”

“嘿,英雄這種東西……只要上面的人說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明白嗎?”

“嗚……”

“對了,那些傢伙又是拍照又是見報的,就沒什麼實質性的?”

“嗯,說是我們三個每人一枚黃金楓葉勳章,莉姆和薇爾則是白銀橡木葉勳章。”

“不是,我說的是實質上的!”

“誒,那你說的實質上的到底指的什麼啊?”

“你還真不開竅啊。實質當然就是……傳說中的獎金啊!”

“獎金?他們說,上次的礦井事件已經發過獎金,現在又發,就壞了規矩了。不過,他們會給學宮發一封推薦信,證明我們在訓練期間‘艱苦樸素,表現優異,是繼承了聯盟和聯邦先輩的奧法接班人’之類之類的。據說有了這封信,我們擇業升官都會有很多優勢的。”

“放屁!我既沒有給議長打過醬油,也沒有陪委員長躲過貓貓,就憑一張破紙飛飛,有個哪門子的優勢啊?發獎金壞了規矩?肯定是哪個不知死活的傢伙把我們的錢貪汙了。尼瑪的,我要上訴,我一定要上訴!”

“好了,你就別鬧了。不就是一點錢嗎。雖說,我也不是不心疼的……不過,錢這個東西,以後想辦法賺不就是了。”

“你說的倒輕鬆。你自己想想:我們只是趕跑一個地穴領主,渡化了一個幽靈,恢復一個礦井就得了五百卡蘭的賞金。那麼,俘虜一個巫妖該有多少呢?怎麼著也該上一千了吧?這就足夠我在聯邦的二線城市買個小房子了。你再想想,哪怕你真的進入了外務部,可一個小小的公務員一個月才多少薪水?首都的物價又那麼高?如果不貪,什麼時候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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