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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我們就發生了關係。她嫌棄我時間短,拿出刀來,讓我賠償她十萬塊錢,我不答應,她就拿刀扎我,在爭搶的過程中,我不小心把她給殺了,確實防衛過當了。”商再軍很平靜地說道,像是在講一個故事。
商再軍的說法,等於徹底推翻了以往的供詞,把強-奸說成了自願發生關係,把殺人卻說成了防衛過當。
案件最關鍵的證據,那柄剔骨刀,他居然說是受害人帶著的。
“法官,他胡說,我女兒不可能看上他的。而且,也不會帶著刀出去夜跑!”沙自強也失控了,起身大聲道。
“沙先生,請坐。”方朝陽壓壓手,沙自強擦了一把淚,重重地坐下,將手指插入髮間,使勁地扯著。
“下面,請公訴人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方朝陽道。
檢察員李春雷起身道:“被告人,你現在所說的,完全跟供詞不符。”
“我是被逼迫招供的。”
“我來問你,在案發前的十幾天內,你是否在遼遠街附近,多次見到受害人沙梅子?”李春雷問道。
“可能見過,但我沒在意,晚上嘛,是撿垃圾的最好時間,有孩子上不起學,需要資助,我當然要更加努力撿垃圾換錢。”商再軍道。
“別說跟案情無關的,回答我,是,或者不是。”
“是!”
“經法醫鑑定,受害者身上除了刀傷,還有多處淤痕,明顯是強迫發生關係,你對此如何解釋?”李春雷繼續問道。
“法醫當然會向著警方說話,那女孩有怪癖,是她求我掐她、打她,還說……”
“你這個無恥的混蛋,蒼天如果有眼,讓雷把你劈死吧!”沙自強的妻子徹底崩潰了,狂喊了幾句後,頭一歪,昏死在法庭之上。
“立刻將這位女士送往醫院搶救,休庭,下午一點,繼續開庭審理,以不公開審理的方式進行。”方朝陽重重敲下了法槌。
離開法庭後,合議庭的成員聚集在會議室裡繼續討論,高亦偉和穆凡表現得非常憤怒,商再軍的說辭,分明是對受害者的侮辱。
“頭兒,一定要重判此人,否則,天理難容。”高亦偉將拳頭砸在桌子上。
“這是我們工作失職,不該公開審理。”方朝陽檢討道。
“誰也不知道,商再軍在法庭上,表現的就是一個潑皮無賴。”
“他再狡辯也沒用,沒有足夠的證據,推翻不了之前的供詞。”方朝陽也很生氣,使勁抽了口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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