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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聯邦調查局時,首席教官也曾幫我矯正過毛病;訣竅就是要握好槍把,手指保持穩定。」努南清完槍管後,便把手槍重新組合起來。「你知道在這裡最棒的事是什麼嗎?
那就是隻有我們才能帶槍。」
「我知道,在這裡平民是不準攜帶槍械的。」
「英國人在幾年前修改過法律,我相信這樣有助於降低犯罪。」努南說。「事實上,為了控制愛爾蘭共和軍,英國人早在二0年代就已經開始施行槍械管制法,而且成效相當顯著。」努南笑著說,「不過他們從來沒有像我們一樣有套成文的憲法。」
「你一直把槍帶在身上嗎?」
「是的!」努南抬頭向上看,「嘿,丁,我可是個警察喔。對我來說,如果皮帶上沒掛著一把槍就像是沒穿衣服一樣;之前我無論是在總部的實驗部門工作或是在華盛頓市區走動時也都隨身帶著槍。」
「不過你有機會使用嗎?」
努南搖頭。「沒有。不是所有幹員都有機會,不過這種事很難說;」他回頭看著自己的靶,「有備無患總是好的。」
「是啊,我們也這麼認為。」由於反恐怖部隊全年無休,隨時都在待命狀態,因此英國允許虹彩部隊成員可以隨身攜帶武器。雖然查維斯並不常使用這項權利,不過努南的確是說到了重點。他看著努南清理手槍,重組後裝上彈匣、關上保險,然後把槍放回槍套裡,而他身上則還掛著兩個裝滿子彈的彈匣。這就是警察的習慣,不是嗎?
「待會兒見,提姆。」
「到時候見,丁。」
雖然多數人都無法清楚地記得其他人的臉孔,不過有些人卻可以輕易辦到——對於酒保來說,這便是一種非常有用的技能,因為客人通常會再度光臨那些能夠記得他們個別喜好的酒吧。在紐約哥倫布大道上的烏龜酒吧就是這樣的一家店。有一位巡邏員警在中午時分走進了這家剛開始營業的酒吧,跟酒保打招呼:「嘿,鮑伯。」
「嗨,傑夫,喝咖啡嗎?」
「是的,」年輕的警察回道,並看著酒保從咖啡壺中倒出咖啡。通常酒吧的咖啡都不太好喝,不過在這裡倒是個例外;酒保加了一匙糖和一些奶精,然後把咖啡端過來。
傑夫擔任這條路線上的巡邏任務已經有兩年了,他認識大部份的商家老闆,而他們也都認識他,瞭解他的習慣。雖說他是清廉的警察。但也不會拒絕他們請他的食物或飲料,特別是美國警察的最愛——甜甜圈。
「什麼風把你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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