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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趕著馬車從薩拉託加出發趕往奧爾巴尼,心裡十分高興,我對這份新工作特別滿意。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們曾穿過巴爾斯頓的崎嶇山路,然後在傍晚之前抵達了奧爾巴尼,當時停在了博物館南面的一家旅館附近。當晚我就看到了他們所謂的演出——實際上也是整個旅途中的唯一一場演出。漢密爾頓站在門口,我負責伴奏,布朗負責表演,主要就是雜耍拋球、繩上跳舞、帽中煎餅、模仿豬叫之類的口技和戲法表演。來看演出的人寥寥無幾,有些還只是湊熱鬧的,用漢密爾頓的話說,就是收入“空空如也”。
第二天一早我們就繼續趕路了。他們急切地盼望著能早點跟馬戲團會合,所以我們馬不停蹄地趕路,中間都沒有再停下來演出,最終如期抵達了紐約。我們在市區西面的一所房子歇腳,那所房子位於連通百老匯和哈得孫河的一條街上。我當時想著我的差事算是辦完了,要不了一兩天我就能動身回薩拉託加跟親友重聚了。但布朗和漢密爾頓卻極力遊說我繼續跟著他們一起去華盛頓。他們不斷表示,到那兒時就是夏天了,馬戲團會開始北上演出,只要我願意去,他們一定能給我謀個好差事,收入一定會非常可觀。他們把各種好處說得天花亂墜,對我的表演也是讚不絕口,所以我最終被他們說動,同意一起前往華盛頓。
第二天早上,他們給我提了個建議:因為我們接下來要去的是個蓄奴州,所以我最好在離開紐約之前先去開個自由證明。當時我很感激他們的謹慎建議,說實話如果他們不提,我自己根本不會想到這回事。於是我們立刻動身,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當時應該是去了海關。他們宣誓證明我是個自由人,辦事人員在一張紙上寫了點什麼然後遞給我們,讓我們去書記室。隨後書記員在那張紙上又寫了點什麼,還收了六先令,讓我們回到海關。又辦了一些其他的手續、付了兩美元之後,我終於拿到了證明我是自由人的檔案。我把檔案放在口袋裡,跟著我的兩位朋友回到了旅館。我必須承認,當時覺得完全沒有必要費心去開這個證明,我對自己的人身安全從未有過絲毫的擔憂。我記得當時的那位書記員曾在一本很厚的本子上做了備忘,我覺得這個記錄現在應該還能查得到。如果查一查1841年3月下旬或者4月上旬的備忘記錄,至少能夠確認這件事是確切無誤的。
於是,在抵達紐約之後的第二天,我便揣著我的自由證明跟他們一起渡河前往澤西城,然後一路直奔費城。我們在費城逗留了一晚,第二天一早繼續出發前往巴爾的摩。我們順利抵達巴爾的摩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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