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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安裝炸/彈的兇手,由她聯絡。”
“只是拘捕,沒有足夠的證據的話……”林珉也不知道要拘多久,紅國公使說:“48小時內,公安必須拿出有力的證據,否則,光憑一通錄音,沒有劉馬克以外的證人,你們必須放人。”
劉馬克已經28歲了,是成年人,他說曹桂教唆他越獄,可他又不是傻子,為啥要聽曹桂的,所以主責依然在他。
不過劉馬克還招供,說曹桂聯絡了一個人,劉馬克當時到海花港,就是給那人送錢的,那人幫忙在港口安裝過炸/彈,還承諾,會送他出海。
但劉馬克沒見過那個人,因為對方只是讓他把錢放在指定的位置,且一直只跟曹桂單線聯絡。
而公安,現在就是要曹桂來指證安裝炸彈的兇手是誰。
聽說48小時後會放人,林珉總算安心了點:“達令,你沒幹過的事就不用怕,我趕緊去給你拿衣服,就48個小時,你熬一熬,一定挺住,我不會怪你十七歲生孩子的,我能接受。”
其實曹桂有把握的,知道林珉能接受這一切。
因為他太單純,還因為他一輩子被優秀的林珺所襯托,平庸,無能,喜歡她給予的,讓他能當英雄,當騎士的那種感覺,但她悲恨,憤怒的是,兒子太蠢了!
是的,她教唆過劉馬克出逃,也確實,她背後還有個人,會幫忙把劉馬克送出海,而且也正是對方幫忙,在港口安裝的炸 彈,可當時劉華強沒告訴她會炸死公安,只說是為了銷燬罪證,要不然她不可能同意,讓兒子參於交易的。
她年幼天真時被劉華強給騙了,生了劉馬克那個孽障。
報應啊,曾經懷胎十月生出來的兒子,被人忽悠,在電話裡透露是了一切。
就說荒不荒唐,曹桂可謂蠅蠅苟苟,一直在替自己,替孩子奔波。
幫劉華強,也是為了孩子,跟史瑞克合作,還是因為他們。
可兒子做了什麼,一通電話,讓她所做的一切付諸東流了。
當然,只要她挺過去,絕口不不招,公安找不到安放炸彈的人就必須放人。
可曹桂還是生氣,尤其看到林珺,和虎頭虎腦的法典,圓丟丟的小半夏時,氣的肝腸寸斷,為什麼林珺生的孩子一個個的,那麼乖巧,還聽話,是天才。
她生的卻沒一個成器的呢?
臨被押走,她回頭林珉表愛心:“達令,我的摯愛,永別了。”
“不可能,你只要沒犯過法,公安不會冤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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